国产v国产v片大片线观看网站-国产v视频-国产v综合v亚洲欧美大片-国产v综合v亚洲欧美大另类-这里只有精品首页-真不卡网站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速遞

  • 康某、馮某犯販賣、制造毒品罪一案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7-3)



    康某、馮某犯販賣、制造毒品罪一案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08)鄂刑一初字第12號
    公訴機關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康某,男,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人,農民。2002年4月24日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11月7日刑滿釋放。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07年10月13日被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被告人馮某,男,內蒙古土右旗人,農民。1994年4月15日因吸毒被勞動教養二年,1998年9月1日因犯盜竊罪、販賣毒品罪被內蒙古土右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01年5月6日刑滿釋放。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07年10月20日被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被告人趙某,男,內蒙古土右旗海子鄉壕畔村,無業。1997年6月26日因盜竊罪被內蒙古土右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01年10月31日刑滿釋放。因涉嫌制造毒品罪于2007年11月19日被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被告人張某,男,內蒙古土右旗人,農民。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07年10月13日被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被告人王某,男,內蒙古烏拉特前旗人,捕前暫住(略),無業。2004年1月17日因吸販賣毒品被包頭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三年。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07年10月30日被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被告人呂某,女,內蒙古土右旗人,農民。因涉嫌販賣毒品罪于2007年10月20日被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現羈押于內蒙古達拉特旗看守所。

    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以鄂檢刑訴(2008)1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康某、馮某犯販賣、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呂某、張某、王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趙某犯制造毒品罪,于2008年5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陳培瑞、莫日根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康某及其指定辯護人、被告人馮某及其辯護人、被告人趙某、張某、呂某、王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一)、被告人康某販賣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康某于2007年7月至10月間,向被告人張某、馮某、呂某、趙某販賣毒品海洛因241.8523克,于2007年當場繳獲海洛因54.7克,共計296.5523克。

    (二)、被告人張某販賣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8月至10月間,張某向康某購買毒品海洛因52.8523克,并分別向齊某等12名吸毒人員販賣海洛因20.54克。

    (三)、被告人馮某、呂某販賣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7月至10月間,馮某、呂某向康某購買毒品海洛因161克,并向王某、趙某販賣海洛因4克。

    (四)、被告人王某販賣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7月以來,王某向馮某購買2克海洛因,并多次向準格爾旗的馬某、樊某、王某某販賣。

    (五)、被告人康某、馮某、趙某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實

    2007年中秋節前后,趙某伙同康某、馮某分別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其租房處和包頭市東河區馮某妻哥呂某家中制造毒品海洛因兩次,共計制造海洛因38克。

    公訴機關當庭出示和宣讀了以下證據:1、扣押物品清單及照片;2、搜查筆錄;3、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毒品檢驗鑒定書;4、內蒙古達拉特旗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計量證明;5、證人證言6、被告人康某等六人的供述及辯解;7、戶籍證明。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康某、馮某販賣、制造毒品海洛因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二款(一)項之規定,應當以販賣、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呂某、張某、王某販賣毒品海洛因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二款(一)項、四款之規定,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趙某制造毒品海洛因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二款(一)項之規定,應當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馮某、呂某販賣毒品的行為,被告人康某、馮某、趙某制造毒品的行為分別構成共同犯罪,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一款之規定。

    被告人康某對指控其犯販賣毒品罪無異議,辯稱起訴書指控其販賣毒品的數量不準,其沒有參與制造毒品。其指定辯護人對指控康某犯販賣毒品罪的罪名無異議,對販賣毒品的數量亦提出同樣的辯護意見,同時提出:1、對康某被抓獲時從其身上繳獲的毒品應認定為非法持有,2、對康某制造毒品的數量第一次應認定為20克,第二次因著火而沒有做成功,不應認定為制造出毒品的辯護意見。

    被告人馮某未作辯解。其辯護人提出:1、對起訴書指控馮某的罪名無異議,但對指控馮某販賣海洛因161克有異議,馮某與呂某購買的161克海洛因絕大部分由二人吸食了,只向吸毒人員販賣了3克,吸食和販賣的數量懸殊,其行為不能認定為以販養吸,故其販賣海洛因的數量應認定為3克,而非161克;2、被告人馮某與呂某二人的犯罪行為是單獨犯罪而非共同犯罪;3、馮某第一次制造毒品的數量應認定為20克而非28克,第二次制造出10克也不能吸食,請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的辯護意見。

    被告人呂某未作辯解。

    被告人張某辨稱其販賣毒品的數量應為25.8523克而非52.8523克。

    被告人趙某辨稱其和康某、馮某第一次制造出毒品的數量應為20克,而非28克,第二次制造毒品因著火而未成功。

    被告人王某未作辯解。

    經審理查明:

    (一)、被告人康某販賣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被告人康某于2007年7月至10月間,向被告人張某、馮某、呂某、趙某販賣海洛因210.8523克,于2007年10月13日被抓獲時當場繳獲海洛因54.7克,共計販賣海洛因265.5523克。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舉證、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搜查證、搜查筆錄及扣押物品清單,證明公安干警依法對康某實施抓捕時,從其所居住的處所扣押人民幣7615元、海洛因4包及一臺電子秤;

    2、內蒙古達拉特旗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證明,證明從康某身上查獲的4包毒品分別重23.5742克、19.9576克、9.8732克、1.2950克,共計54.7克;

    3、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內公(禁毒)鑒(毒品)字(2007)279號毒品檢驗鑒定書,證明從康某身上查獲的四包毒品的海洛因含量分別為46.15%、46.9%、50.9%、51.2%;

    4、證人吉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10月13日上午,其和張某去包頭市南二里半村,張某向一個老頭購買了海洛因;

    5、證人賀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中秋節之后,其和趙某去包頭市南二里半村康平的住處(即其二兒子康某某家),當時馮某和呂某在場,后來馮某先走了,趙某向康某購買海洛因10克,付款10000元;

    6、被告人馮某、呂某的供述,證明2007年7月至10月,康某向其二人販賣海洛因10次,共計161克,同時證明康某向趙某販賣過兩次海洛因,馮某證明第一次是10克,第二次不清楚,呂某證明第一次不清楚,第二次是10克;

    7、被告人張某的供述,證明康某向其賣過四次海洛因,同時證明康某向馮某、呂某販賣過四次海洛因,約90克或100克;

    8、被告人趙某的供述,證明康某向其販賣過兩次海洛因;

    9、被告人張某的辨認筆錄,確認給其販賣毒品的康老漢即是被告人康某。

    10、被告人康某的供述,其認可給張某、馮某、呂某賣過海洛因,但沒有那么多;

    11、被告人康某的戶籍證明,證明其出生日期。

    以上證據的來源合法,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其證明效力本院予以確認。

    (二)、被告人張某販賣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8月至10月期間,張某向康某購買四次海洛因共計29.8523克,并分別向齊某等販賣海洛因21.54克。另查明,張某替馮某販賣1克海洛因。張某被抓獲后,檢舉揭發了康某為馮某、趙某制造海洛因的犯罪事實,并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被告人馮某、呂某和王某。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舉證、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單,證明公安干警抓獲被告人張某時從其身上扣押人民幣1430元、白粉1包、海洛因1包;

    2、達拉特旗質量技術監督局計量證明,證明從張某身上查獲的2包毒品分別重1.8972克、3.8523克,共計5.7495克;

    3、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內公(禁毒)鑒(毒品)字(2007)280號毒品檢驗鑒定書,證明從張某身上查獲的2包毒品的海洛因含量分別為34.8%、57.2%,樣品2與內公(禁毒)鑒(毒品)字(2007)279號鑒定書中樣品3、4理化特性基本一致,3種樣品中海洛因與6—單乙酰嗎啡相對含量比基本一致;

    4、證人吉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10月13日上午,張某向一個老頭購買了海洛因;

    5、吸毒人員齊某等的陳述,證明他們都多次向張某購買海洛因,共計20.54克;

    6、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關于張某有立功表現的證明,證明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后,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破工作,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馮某、呂某和王某,同時公安機關還抓獲了一批吸毒人員;

    7、吸毒人員王某等的辨認筆錄,確認給其販賣毒品的三后生即是被告人張某;

    8、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證明其共向被告人張某購買海洛因兩次,每次都是以1500元的價格購買海洛因1克;

    9、被告人馮某的供述,證明張某替其賣過1克海洛因;

    10、被告人康某的供述,證明其認可給張某賣過海洛因;

    11、被告人張某的供述,證明其向康某購買海洛因四次,共計29.8523克,販賣21.54克,另外替馮某給王某賣過1克海洛因,同時證明其檢舉揭發康某為馮某、趙某制造毒品并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馮某、呂某、王某的事實;

    12、被告人張某的戶籍證明,證明其出生日期。

    以上證據的來源合法,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其證明效力本院予以確認。

    (三)、被告人馮某、呂某販賣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7月至10月期間,被告人馮某、呂某共向康某購買海洛因十次,共計161克,并向王某、趙某販賣3克。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舉證、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吸毒人員趙某的陳述,證明其向馮某、呂某各購買過1克海洛因(1次1克,共2次);

    2、證人賀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8、9月份趙某和馮某一起去山西省買過海洛因;

    3、吸毒人員趙某的辨認筆錄,確認向其賣過2克海洛因的夫妻二人即是被告人馮某和呂某;

    4、被告人張某的供述,證明馮某、呂某兩人在朔州市平魯區向康某買過四次海洛因,約90-100克,同時證明其替馮某給王某賣過1克海洛因;

    5、被告人康某的供述,證明其認可向馮、呂二人賣過海洛因;

    6、被告人趙某的供述,證明2007年8、9月份,其和馮某去平魯區向康某購買海洛因,其中馮購買15克,第二次是2007年中秋節之后,其和妻子賀某去包頭康某的二兒子家向康某購買海洛因,當時馮某和呂某也在,馮、呂二人可能買了十幾克海洛因;

    7、被告人馮某、呂某的供述,證明他們向康某購買海洛因10次,共計161克,分別向趙某、王某販賣了3克;

    8、被告人馮某、呂某的戶籍證明,證明二人出生日期。

    以上證據的來源合法,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其證明效力本院予以確認。

    (四)、被告人王某販賣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8月以來,被告人王某向馮某、張某購買2克海洛因,并多次向吸毒人員馬某、樊某、王某販賣。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舉證、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證人張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8月份,其先給王某說了張某的電話號碼,后來張某又給其打電話問是否認識王某的事實;

    2、吸毒人員馬某、樊某、王某的陳述,證明2007年8月至10月,他們曾經多次從王某處購買海洛因;

    3、被告人張某的辨認筆錄,確認2007年8月在達拉特旗敖包梁兩次向其購買海洛因的人即是被告人王某;

    4、被告人張某的供述,證明其于2007年8月份,在達拉特旗敖包梁兩次給王某販賣毒品共計2克(每次1克),其中1克是其替馮某賣的;

    5、被告人馮某的供述,證明2007年8月份,張某替其在達拉特旗敖包梁賣過1克海洛因;

    6、達拉特旗公安局達公緝檢字(2007)第106號吸毒人員尿樣檢測報告書、吸毒人員尿樣檢測報告書告知筆錄、尿樣采樣確認書,證明向被告人王某尿液取樣及檢測過程合法,同時證明其尿樣檢驗結果呈陰性反應;

    7、被告人王某的供述,與上述證據能夠相互印證;

    8、被告人王某的戶籍證明,證明其出生日期。

    以上證據的來源合法,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其證明效力本院予以確認。

    (五)被告人康某、馮某、趙某制造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實

    2007年中秋節前后,被告人康某、馮某、趙某分別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趙某租房處、包頭市東河區馮某的妻哥呂某家中,以鴉片膏為主要原料,制造海洛因兩次,其中第一次制造出海洛因28克,第二次,因制造過程中著火而未制造出能吸食的海洛因。

    上述事實有經當庭舉證、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證人呂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10月2日左右的一天,馮某、趙某領著一個姓康的老頭在他家做過海洛因,但其聽馮某他們說做壞了,燙不成;

    2、證人賀某的證言,證明2007年中秋節前,被告人趙某和馮某從包頭將康某接到東勝區其租房處,康某給趙某和馮某做出海洛因28克,其還聽趙某和馮某說康某后來還給他倆做過一次海洛因,但因著火而未成功;

    3、被告人張某的供述,證明其聽康某說來東勝區給馮某、趙某制過海洛因;

    4、被告人呂某的供述,證明康某給馮某和趙某做過兩次海洛因,第一次做出28克,第二次聽說做壞了;

    5、被告人康某的供述,其認可給馮、呂二人做過海洛因,第一次是在東勝區趙某家給做出28克,第二次是在包頭市東河區馮某的親屬家給做的,因著火而未做成功;

    6、被告人趙某、馮某的供述,證明康某給他們做過兩次海洛因,第一次做出28克,第二次因著火而未做成功;

    7、被告人趙某的戶籍證明,證明其出生日期。

    以上證據的來源合法,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其證明效力本院予以確認。

    綜上,被告人康某販賣海洛因265.5523克,制造海洛因28克,共計293.5523克;被告人張某販賣海洛因30.8523克;被告人馮某販賣海洛因3克,制造海洛因28克,共計31克;被告人趙某制造海洛因28克;被告人呂某販賣海洛因3克;被告人王某販賣海洛因2克。

    本院認為,被告人康某、張某、馮某、呂某、王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海洛因而進行販賣,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康某販賣毒品的數量有本案被告人張某、馮某、呂某、趙某的供述及賀某的證言在案佐證。公訴機關對張某在包頭市康某的二兒子家,向康某購買27克海洛因的指控,因張某對該次販賣的幾次供述不一致,且張在庭審中未作供述, 而被告人康某在庭審中供述該次張向其販買了4克海洛因,故該次販買數量應認定為4克;公訴機關指控康某向楊某販賣10克海洛因的事實,因只有張某的供述而沒有楊某的證言證明,指控該起販賣海洛因事實的證據不足,不予認定;公訴機關指控康某第二次向趙某販賣8克海洛因,而當時的在場人呂某及趙某的妻子賀某均證明康某給趙某販賣了10克海洛因,故應認定為10克。所以康某及其指定辯護人提出的起訴書指控康某販賣毒品的數量不準的辯護意見能夠成立,予以采納。因康某持有毒品的目的是販賣,故對其辯護人提出其被抓獲時繳獲的海洛因,應按非法持有毒品罪認定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康某屬于再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替馮某販賣1克海洛因的行為,已經與馮某構成共同犯罪,其對販賣該1克海洛因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后,檢舉揭發康某等人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實,經查證屬實,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協助抓獲被告人馮某、呂某、王某,屬立功,且其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可以對其減輕處罰。被告人馮某、呂某二人購買海洛因161克,但查明其販賣的數量只有3克,二者數量懸殊,其二人的行為不構成以販養吸,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毒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幾個問題的答復》之規定,即對被告人購買了一定數量的毒品,但只查明其販賣了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已由被告人吸食的,應當按已查明的數額確定其販毒的數量。馮某、呂某稱其雖購買海洛因161克,但只向吸毒人員販賣3克,其余的海洛因均自己吸食的辯解及馮某的辯護人提出馮某、呂某的行為不構成以販養吸,其二人販賣海洛因的數量應認定為3克的辯護意見,符合事實和法律規定,予以支持。因馮、呂二人共同出資購買毒品并共同販賣,系共同犯罪,故對馮某的辯護人提出二人不屬于共同犯罪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馮某系再犯,應從重處罰。被告人馮某、趙某、王某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對其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呂某系初犯,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且呂某尚有未滿16周歲的兒子無人照顧,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適用緩刑。

    被告人康某、馮某、趙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制造海洛因的行為均構成制造毒品罪。被告人馮某、趙某、呂某的供述及證人賀某、呂某的證言,可以證明康某為馮某、趙某二人制造毒品,故對康某辯稱沒有為馮某、趙某制造毒品的辯解不予支持。對康某及其辯護人、馮某及其辯護人和趙某提出的第一次制造的海洛因應認定為20克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予支持。對他們提出的第二次因著火而未做成功的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一致,予以支持。康某、馮某、趙某屬于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一)項、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第三百五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康某犯販賣、制造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被告人馮某犯販賣、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止)。

    三、被告人趙某犯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八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

    四、被告人張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10月13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止)。

    五、被告人王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10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止)。

    六、被告人呂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二萬元;

    (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即自2008年7月3日起至2012年7月2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孟祥適

    審 判 員 其木格

    代理審判員 趙 霞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書 記 員 張子祺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

    主站蜘蛛池模板: 99re9精品视频在线 | 国产极品一区 | 中国女人毛茸茸免费视频 |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l | 亚洲一区毛片 | 成人毛片免费观看视频大全 | 成人国产精品免费网站 | 亚洲国产影视 | 国产v片在线播放免费观 | 日本丶国产丶欧美色综合 | 久久黄色免费网站 | 欧美三级在线看 | 中文字幕亚洲精品日韩精品 | 日韩美女强理论片 | 亚洲国产欧美在线人成aaa | 国产在线一区观看 | 欧美日韩在线国产 | 在线视频日韩 | 久久色国产 | 爆操巨乳美女 | 黄色网址在线免费观看 | 色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成人精品午夜二三区 | 欧美韩国xxx| 国产人成精品 | 欧美最大成人毛片视频网站 | 国产高清免费不卡观看 | 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 | 九九久久精品视频 | 国产一区免费在线观看 | a中文字幕1区 | 99精品热女视频专线 | 一级做a级爰片性色毛片视频 | 国产一级高清视频 | 欧美一级高清毛片aaa | 在线免费看a | 三级黄色高清视频 | 成人性免费视频 | 国产成人精品视频免费大全 |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 亚洲欧美综合国产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