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靈刑初字第74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川縣人民法院(2010-5-18)
蘇a、蘇b故意傷害一案
靈川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10)靈刑初字第74號
公訴機關靈川縣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蘇a。因犯盜竊罪,2007年7月19日被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3月26日刑滿釋放。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2009年12月11日被靈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在靈川縣看守所。
被告人蘇b。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2009年12月11日被靈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在靈川縣看守所。
靈川縣人民檢察院以靈檢刑訴〔2010〕6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蘇a、蘇b犯故意傷害罪,于2010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鑒于本案被告人蘇a、蘇b對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無異議,并自愿認罪,本案適用普通程序簡化審理,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靈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陸初飛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蘇a、蘇b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2009年10月15日晚,被告人蘇a與本村村民在靈川縣巴鄉魚頭飯店吃飯,商議村集體承包高速公路拉石方工程的事項。期間,被告人蘇a與被害人蘇安生發生爭吵,繼而發生打斗,被告人蘇b見狀上前與蘇a共同毆打蘇安生。在打斗中,被告人蘇a持隨身攜帶的卡子刀將蘇安生左腹部捅傷。經法醫鑒定,蘇安生的損傷構成重傷。2009年12月11日下午,被告人蘇b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害人蘇安生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主持調解,被告人蘇a、蘇b家屬自愿賠償被害人蘇安生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0元,被害人蘇安生對被告人蘇a、蘇b表示諒解,建議對其從輕處罰,并于2010年4月27日向本院申請撤訴,同日,本院以(2010)靈刑初字第74-1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蘇安生撤訴。
上述事實,被告人蘇a、蘇b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1、被害人蘇安生陳述,證實其與被告人蘇a、蘇b發生打斗,并被被告人蘇a捅傷的時間、地點、經過情況;2、證人蘇XX、蘇XX、蘇XX、龔XX、蘇XX、蘇XX的證言,證實蘇安生與蘇a、蘇b發生打斗,蘇安生被捅傷的時間、地點、經過情況;3、證人蘇XX、蘇XX的辨認筆錄,證實二證人對與蘇安生打架的蘇a進行了辨認;4、現場勘查筆錄、照片,證實案發現場位于靈川縣巴鄉魚頭飯店;5、現場辨認筆錄、照片,證實被告人蘇a、蘇b對作案現場進行了指認,被告人蘇a并對作案用的卡子刀進行了指認;6、扣押物品清單,證實被告人蘇a捅傷蘇安生的卡子刀一把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7、鑒定結論及鑒定結論通知書,證實經法醫鑒定蘇安生的人身損傷構成重傷,鑒定結論已通知被告人及被害人;8、刑事附帶民事訴狀、賠償協議、收條、裁定書,證實被告人蘇安生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主持調解,被告人蘇a、蘇b的家屬代其賠償了蘇安生的經濟損失費人民幣20000元,得到了蘇安生的諒解并建議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蘇安生向本院申請撤訴,本院準許蘇安生撤訴的情況;9、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及釋放證明,證實被告人蘇a因犯盜竊罪,2007年7月1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3月26日刑滿釋放;10、靈川縣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情況說明及訊問筆錄,證實被告人蘇b于2009年12月11日到甘棠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11、戶籍證明,證實被告人蘇a、蘇b的基本身份情況;12、被告人蘇a、蘇b的供述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蘇a、蘇b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蘇a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蘇b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蘇a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蘇b犯罪后能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蘇a、蘇b當庭自愿認罪,且其家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為嚴肅國法,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蘇a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二、被告人蘇b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長 石 兵
代理審判員 唐 景 鋒
人民陪審員 毛 文 華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代書 記 員 黃 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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