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3刑初373號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2022-5-23)
(2022)滬0113刑初373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李某,男,1989年5月29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無業,戶籍在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住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古華南區。因本案于2022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F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被告人顧某,男,1997年10月31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專文化,無業,戶籍在上海市靜安區。因本案于2022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F羈押于上海市寶山區看守所。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滬寶檢刑訴(2022)36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顧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2022年5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因疫情防控需要,公訴人、被告人無法到庭參加訴訟,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審理。
審 判 員 張國濱
書 記 員 管勝杰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