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滬0116刑初309號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2022-6-1)
(2022)滬0116刑初309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趙某,男,1986年4月30日生,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大專文化,系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員工,住本市寶山區。
本院于2022年3月16日以(2022)滬0116刑初309號刑事裁定,對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趙某犯販賣毒品罪一案中止審理。
經查,現根據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況,訴訟活動可以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復審理。
審 判 員 沈 磊
書 記 員 張潔卿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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