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滬0109刑初832號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 (2022-6-16)
(2021)滬0109刑初832號
公訴機關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劉某,女,1995年9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程度,原系XXXX公司中介,戶籍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暫住上海市虹口區。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羈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7日被逮捕。現羈押于上海市虹口區看守所。
辯護人金天來,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
本院于2022年3月10日以(2021)滬0109刑初832號刑事裁定書對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被告人劉某詐騙一案中止審理。
經查,現因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復審理。
審 判 長 楊鳳英
人民陪審員 周達云
人民陪審員 安韞琪
王丹 書記員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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