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原理(第4版)(美國法精要.影印本)》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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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滌非 2004-5-28 9:54:09
中國法律界關于刑法比較流行的通說認為: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
基于這一定義,中國的刑法學體系是以中國刑法及其所規定的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為
研究對象建立起來的。多年來,在這一體系下,論刑法必先述及犯罪成為了一種比較固
定的學習模式。那么,有沒有其它新的模式呢?我認為通過閱讀《刑法原理》一書,讀
者自然可以得到一些新的體會。
阿諾德.H.洛伊教授所著的《刑法原理》一書一反論刑法必由犯罪開始的模式,為我們
提供了一個以刑罰目的論為論題切入點,充實案例,總則與分則內容、程序法和實體法
內容穿插進行的新模式。該書第一部分充分論述了刑罰目的,順序展開四個刑罰目的:
改造、監督、報應和威懾。同時以案舉例,辯證地說明了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平衡四個刑
罰目的重要性。作者在書的最后部分,深有感觸地說:“當一個人己熟知刑罰目的,那
么對于他來說,刑罰的局限性也顯而易見了。”
該書共分七部分18章,除第一部分討論刑罰目的外,第二部分選擇性地介紹了幾個分則
犯罪,如殺人、強奸、盜竊等。第三部分就犯罪的主客觀一致性展開討論,第四、五部
分則就程序法上的辯護及舉證責任等問題做了較為有益的論述,第六部分又回到實體法
部分,討論了不完整罪和共同犯罪問題。第七部分則就刑法的局限性提出了自己的看
法。
值得一提的是,該書的作者同時還是一名憲法學專家,作者以其特有的憲政眼光,行文
時注意點出了刑法中有違憲嫌疑的部分,為本書脫離以犯罪論刑法,以刑罰論刑法的窠
臼,將刑法放在憲政、民主法治大環境中來研究做出了大膽的嘗試,而對于中國讀者來
說,書說多次出現的“unconstitutional”一詞則是值得每一個人思考和研究的。
對于中國法律人來說,對于美國法特點的知識更多是來源于書本,但通過閱讀本書,我
們更能直接地感受到美國法的生動之處,如聯邦法與各州法律的沖突、法官的造法功
能、抗辯式的司法程序。特別是這些內容經原汁原味的英文表述出來后,更能讓閱讀者
體會到許多言外之意。
應該說,《刑法原理》一書只是學習美國刑法眾多書籍中的一本,讀者可以從其簡要的
篇幅中了解到美國刑法的大略。但我可以肯定地說,任何一位讀完此書的讀者一定會覺
得,作者研究刑法的視點,由案例分析所引發人的思考無疑超越了其本身的內容,成為
了本書的閃光之處;在刑罰目的論、判例沖突研究、刑法違憲責任研究方面無疑對中國
刑法研究者甄選研究論題,走出中西方刑法比較研究的新路起到莫大的推動作用。對于
那些致力于法學理論研究的人來說,則更是如此。
書前由社科院法學所劉仁文先生所作前言,為讀者走進本書提供了一個全面的指導,其
本身更不失為一篇好的概論。
========================================= 本欄書評僅代表撰寫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