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之旅《離岸公司法:理論、制度與實務》一書評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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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2004-9-10 15:44:08
破冰之旅——《離岸公司法:理論、制度與實務》一書評介
李芳
拿在手中的這本書叫作《離岸公司法:理論、制度與實務》,書很新,2004年8月份剛剛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發行。編著(譯)者很年輕,都是不到30歲的年輕人,可是卻“勞煩”了公司法大家江平教授作序、趙旭東教授審訂,這究竟是怎樣一本書?不禁好奇。
從書的編排體例上可以看到,和書名“理論、制度與實務”想對應,正文依次分了上、中、下三編,上編為“離岸公司的法律透視”,探討了離岸公司的基本理論、法律價值、制度比較及其面臨的挑戰與對策;中編為“三地離岸公司法”,即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 簡稱BVI )國際商務公司法、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公司法和庫克群島(Cook Islands)國際公司法的中文譯文;下編為“離岸公司的實務操作”,涉及有關離岸公司的注冊、資本運作、風險投資、稅收籌劃等實務操作的內容。
看完本書,給我們留下較深印象的,不僅是其清晰的法律思維,也不僅是其務實的法律價值觀,更是其獨特的法律視角。在這個意義上,本書對傳統公司法研究范式實現了方法論上的創新。正如江平教授評價的,離岸公司成為“法律人視野中的一個盲點,法學研究領域中一塊尚待開墾的處女地,”無疑,本書填補了這個空白。其開創性與領先地位不言而喻。不僅如此,本書的方法更一破傳統公司法研究封閉模式,“把公司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去觀察和考量,” 并“在傳統研究路徑(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國家公司法)之外提供了一個新的研究平臺,也為法律實務運作構筑出一個新的空間。”就此而言,說本書“為公司法的知識增長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并不為過。這本書或許讓我們從法學的故紙堆中警醒:在這個多元而迅變的法律社會,如果一提起商法和公司法,你還只知1807年的《法國商法典》、1900年《德國商法典》、1899年《日本商法典》、1950年《美國示范公司法》以及1989年《英國公司法條例》等,那我們是不是有些落伍了。考慮到,離岸公司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在世界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我國眾多著名大企業以及更多的不知名的中小企業注冊離岸公司的法律實踐,離岸公司法規范實際上已悄無聲息地潛入我們的經濟生活,更成為其中的亮點所在。這不能不引起公司法立法與理論的高度重視。
為了說明離岸公司法這一融合了公司法、國際投資法等諸多法域的特殊法律領域,作者不惜花費大量筆墨,引用了翔實的資料、數據,并采用了經濟學著作中常用的案例分析的方法,梳理與提煉出離岸公司的特有品性與法律價值。看得出,作者為此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從其結果來看,作者的努力無疑獲得了成功。它定會說服我們對離岸公司產生濃厚興趣,不論你是意欲求學還是意欲從商。
本書的另一個成功之處在于它從未放棄其結合中國實際的立場。雖然寫的是離岸公司法——如作者所言,我國尚無此類公司法,在我國公司法框架下,也產生不出本土版的離岸公司——但是編著者始終離岸公司(法)與中國公司(法)聯系在一起,力圖讓我們對離岸公司有一個更深刻完整的認識。為此,作者不惜筆墨,在“離岸公司與一般公司:一個中國法的視角”,尤其是在“離岸公司與中國公司的制度比較:兼論中國公司法改革”章節上濃墨重彩。下編“離岸公司的實務操作”其實也是這一立場的集中體現。它可以指導境內的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士或企業界、金融界進行有關離岸公司的實務操作。這正說明了本書的實用性——也許可以幫您掙大錢也說不準。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也并未對離岸公司當然不加批判地接受,恰恰相反,作者正視離岸公司所存在的問題(如資本外逃、洗錢),并結合世界各國以及各經濟組織對離岸公司的態度,對離岸公司法的最新發展潮流作出了批判性的觀察。作者的這一立場無疑是很值得贊賞的。這使得我們對離岸公司的認識更為全面和客觀。
很難想象編著(譯)者如此年輕,卻能如此嫻熟地運用各種法學方法,深入淺出地為我們描繪出離岸公司獨特的理論、制度與實務價值,法律術語準確得當,邏輯清晰,論理充分,兼具理論性與實踐性。當然,因為“離岸公司”這一法律現象(問題)的獨特性和前沿性,編著(譯)者不可能現在就完整準確地概括出離岸公司法有關的一切法律理論,但我們相信,它將成為一個離岸公司法研究的良好開端。可以預見,破冰之旅既已開始,藉之引導,更多的離岸公司法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將繼之踏上這曼妙而神奇的旅程。
(《離岸公司法》一書由張詩偉主編,趙旭東審訂,著名法學家、公司法修改專家組組長江平教授作序,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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