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政府采購第一書《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 ——
查看此書介紹
楊有軍 2005-1-13 0:07:4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1:42 中國經濟時報
-楊有軍
在西方,政府采購制度已有200多年的歷史,理論和制度已相當完善,而在我國,政府采購還是個新事物,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上海、深圳等發達城市推行試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正式頒布實施以來,隨著全國政府采購規模逐年不斷擴大,各地政府采購方面的爭議也隨之增多,法律本身存在的問題也逐漸凸現:法律規范之間相互沖突現象
非常嚴重,公開招標為政府采購對象的主要方式但政府采購法中卻沒有具體的操作規程;采購方式的選擇具有較大的隨意性,無人監督;陪標、圍標、串標等暗箱操作的現象隨處可見;采購主體確定中標和成交結果帶有較大的隨意性,雖然有質疑和投訴機制,但實際執行效果卻微乎其微,法律雖然賦予供應商的救濟途徑,但實踐中行政和司法的救濟渠道并不暢通;行政和司法等執法機關對采購主體、采購方式、采購程序等專業方面的知識普遍欠缺。
市場呼喚著理論的指導。《政府采購法》頒行前后,市場也出現了十多種大大小小的相關書籍,但是稍一瀏覽就會發現,大多都停留在淺層次的法條注釋上,滿足于就法條論法條,尋章摘句、斷章取義的情形居多。偶有一二本稍深點的理論著作,也多是簡單的移植外國法律,加上缺乏政府采購方面的實務經驗,讀起來總是給人一種“隔”的感覺。
人們期待著更好書籍的出現。《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該書作者谷遼海是北京市遼海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是一位有著16年執業經驗,擅長政府采購方面業務的資深律師和專家,幾年前,作者就極具前瞻性的意識到:隨著我國入世后同國際接軌的步伐加快,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國進程的推進,政府采購這個領域將會成為巨大的商業競爭市場,政府采購制度也將會逐步完善,實務中需要大量的高級人才。而政府采購案件所暴露的許多問題又促使作者萌發了要撰寫政府采購方面書籍的強烈念頭。
該書選輯了北京、深圳、南寧、浙江、河北等省市的18起政府采購方面的案例,其中有中央機關采購的,也有地方政府采購的。這些案例極具典型性,它反映了我國政府采購中形形色色的問題,其內容涉及到政府采購合同締約各階段的爭議。在這些階段中,有民事侵權的,也有締約過失的;有質疑程序,也有投訴程序;有行政處罰的,也有行政處理的;有行政復議的,也有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每篇評析約8000到30000的字數,在每個案評析的架構上,作者先用簡短精練的語言大致概括一下案情,然后運用法律人獨特的思維對其中的問題進行挖掘和剖析。在研究個案時,指出個案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的焦點所在,在介紹基本案情的同時,根據個案需要,介紹《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行政處罰法》、《聯合國采購示范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其在各案中的具體應用。這里作者沒有“空對空”的純理論介紹,而是在描述現實本來樣子的(what it is)基礎上,提出我國政府采購執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我國政府采購法所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該書雖然不像政府采購法教科書那樣從政府采購的概念、產生、發展開始,系統的講述政府采購當事人、方式、程序、爭議的解決機制和法律責任等,但是其評析基本上涵蓋了政府采購的所有內容,讀完了所有的案例,對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采購程序、采購合同、救濟方式和程序等也就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全國首例政府采購案”雖然發生在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之前,但該案應該適用我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作者在第一次揭開這一案件幕后故事的同事,也第一次對二級法院的判決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公開、公正的評析。
“法律從來都是經驗的,而不是邏輯的” ,霍姆斯的這句名言似乎專針對我們中國人講的。目前學界彌漫著一股脫離中國法律現行和制度的實際,一心追隨西方的傾向,一大批的所謂的學者“潛心”書齋,閉門造車,沉浸在自以為是的邏輯上的自洽和愉悅之中,忘記了自己身在中國。《政府采購案例評析》是一本建立在經驗基礎上的書,它著重研究我國政府采購的現行法律和制度,強調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一掃同類書籍的注釋介紹的風氣,是一本理論性和實用性兼備的好書。
========================================= 本欄書評僅代表撰寫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