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羅馬城(原價20.00元)》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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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棟 2005-2-2 13:30:51
喈喈鶴鳴,誰識其音?
徐國棟
讀者手里拿著的《法治的羅馬城》一書是黃鳴鶴法官寫成的隨筆集。據我所了解的范圍,這是中國大陸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法官個人法律雜文集。這樣的“第一”誕生在我們廈門,讓我感到驕傲;誕生在我們廈大所在的思明區的法院,讓我感到第二層驕傲;出自我們廈大法學院的一名畢業生之手,讓我感到第三層驕傲。為了這三層驕傲,我欣然為這本書寫序。
寫文章易,寫雜文卻難,寫出喜笑怒罵皆成文章的好雜文更是難上加難,要將深邃或靈空的思想凝練成豆腐塊,非一日之功。法律人中,能寫出好雜文的不多,法官更少,原因之一乃是我國法官的構成處于轉型中。曾幾何時,法院被認為是國家專政機器,法官因而成為準軍人,不光穿準軍人的衣,戴準軍人的帽,而且以正式的軍人為自己的隊伍來源。當然,軍中也有很多具有文化底蘊的人才,但由于太難得,部隊舍不得放走他們,于是,來到法院的軍轉干部在繁忙的審判工作之余,舞得動筆桿的不多甚至沒有。法官只能寫判決不能寫隨筆遂成為他們的社會形象。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對法院功能從鎮壓到實現正義的認識的轉變,我國刻意更新法官隊伍,法律院校的畢業生源源不斷輸入,形成了文人型的法官群逐漸取代武人型的法官群。這種轉變為黃鳴鶴以及黃鳴鶴們的脫穎而出提供了時代大背景。由此,法官出隨筆集只是遲早的事情。
為什么這樣的隨筆集出自思明區法院的法官之手?乃因為該院較早完成了法官隊伍從武人到文人的轉變,絕大部分法官畢業于政法院校并且敢于以此為驕傲。我們知道,在“文”“武”并存的法院,武人年資職位皆高,文人暫處“媳婦”地位。在這種環境下,舞文弄墨本身就是一種毛病,能“舞”能“弄”者也只能裝愚,因為先哲留下來的生存哲學告訴我們:叫得不好不壞的“鶴”比叫得好或叫得壞的“鶴”有更大的生存機會。能“舞”能“弄”者當然屬于叫得好的“鶴”啦,通常首先下鍋。一次在外地出差,友人告訴我,他們那地方一些單位的筆桿子甚至被強迫上交稿費,是能鳴之“鶴”遭到的磨難之一。在這樣的地方,學歷高本身就是一件壞事,因此,許多大學、研究生同學畢業后要學的第一件事就是裝傻、裝得粗拉。在思明區法院,我卻看到了一種獨特的學術氣候:這里的法官可以公然宣稱自己的院校出身,并且經常把本院取得的成績歸因于其院校畢業生多的有利的隊伍構成,甚至組織全院法官進行學術研究,與院校聯合培訓法官等,這都是叫我感到驚異的,因為中國的恐怕是多數的法院還不是這樣。說實話,換一個單位,黃鳴鶴的這部隨筆集不見得能寫出來,寫出來也可能要匿名發表或者掛上院長的名字,至少要上交全部稿費。因此,這本書的問世,是思明區法院良好的學術空氣的一個見證,也是改革開放以來法官隊伍構成和法院形象改變的一個見證。
為什么這樣的隨筆集出自一個廈大法學院的畢業生之手?我認為是廈大法學院以及整個廈門的山水靈氣造成。我所屬的這家法學院靠山面海,仁智兼得,西有佛教名山南普陀,東有胡里山大炮臺。常受那海風吹,常在那海里泡,常在那山上跑,常在那晚鐘聲中禱,?茨菢拥耐痛笈,哪怕是一塊來自山中的頑石都遲早會變成靈玉。當然,鳴鶴所在的思明法院枕鷺江、望鼓浪,吞云吐霧于時時,風景絕佳,也供給了他不少靈氣。讀者看到這本隨筆集里包含的空靈之氣,不會懷疑我揭示的它們的來源的。
當然,黃鳴鶴那圓圓的腦瓜的結構確實可能有些不一樣,這一事實不大好證明,而且甚至在當今之世,這一因素都不宜過分強調,因此就不說它了。
因此,暫且可以認為上面的3個原因造就了黃鳴鶴和他的這本書。讓我們看看它有什么妙處?本書分為8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與泥巴》,講了這只會叫的鶴對法律的理解,主要涉及法理主題,其中,他通過《莊子》把法律與泥巴聯系起來(見“法律與泥巴”),表達了他的“去神圣化”的法律觀;其中講到一條船員的故事,這條船不是中國船,而是美國船(或許應該叫做英國船),它就是有名的“五月花號”,鳴鶴借著這條船介紹了社會契約論的一次實踐和民治的基本法理;還是在這部分,他為律師從人為制造的訴訟中賺得了過多的鈔票憤憤不平,從而想起了調解的物美價廉之寶(見“多訟之弊”)。第二部分是《不會說話的魚和會說話的法律》,主要是環保法理方面的。其中,他從古樓蘭的生態滅絕想到了我們這些幸存者可能不幸的未來(見“遲到的法律”),從白蟻紛飛想到了燕子、麻雀的慘遭濫殺(見“人蟻之戰”);第三部分是《法眼看天下》,他從法律的視角介紹了一些社會熱點現象,具有普法的意義。第四部分是《跬步的歡呼》,收錄的是作者對這幾年來對于中國法治點滴進步的歡欣。其中的“告別大蓋帽”一文正好揭示了他所經歷的法官由“武”到“文”的演變。我從他的故事想到了我的:當年我也穿警服戴大蓋帽照過相寄回家嚇唬鄰居,而到現在我厭惡一切制服,危難時見到的人民警察制服除外!奥犠C會的功能”和“一個城市的名字”兩文,分別講民主的疏通作用和個人對整體承擔的責任,特別關乎廈門的經歷,廈門人讀之感到特別親切;第五部分是《信用的重建》,講的信用制度對于一個國家和民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制度化設計。目前生活在美國這樣的信用社會的我,對這一部分感到特別的“巴實”;第六部分是《尋找一把失落的槌子》,屬于專題研究,講的是作為法槌的創意者的作者在這種審判工具在思明區法院誕生過程中經歷的一些故事。第七部分《錯位的回歸》收集的據說是他寫得最放松也最為得意的一些學術文章,但往往在研討會中得不了獎,反而是那些他自己很想扔到廢紙簍的一些文章卻得了他意想不到的大獎,在自己的文集中為它們留下專章,也算是給它們一個說法。這些部分中的篇什都頗可圈點。
通過讀這本書,我進入了黃鳴鶴:我們從此書可感作者收入不錯、工作不累、思明區法院環境寬松,因而其心思得以常在空靈中盤旋,常與莊子、樓蘭國王神交也!一個超越型的法官的形象躍然進入我的心底,其一個重要特征是日常的“做”與日常的“思”的相對脫離。他在審理“給我一個理由”中述及的小案之余,想到的是古的和洋的“五月花號”。按照時下流行的術語,黃鳴鶴應該屬于小資型的作者呢!當然,這種脫離又來自“中國傳統知識分子那種胎生的叩問蒼穹的責任感”,因此,本書的“天問”色彩遠遠多于其“審判心得”色彩。由于對原因的原因的反復拷問,鳴鶴的興趣遠遠不限于法律,順藤摸瓜,這本書也記載了他在哲學和史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人類學、自然科學等領域的游蹤。特別要說的是,我還從這本書中感到了一種痛楚:作者盡管是天問型的人物,卻不得不致力于法槌這樣的在大部分國家和中國古代都已經搞掂的區區小事,而此等事又必須有人去做,因為我們在法治上的欠帳太多太多,此間的滋味,一個沒有空靈的美學追求的人又怎么能理解呢!
喈喈鶴鳴,其音也哀!吾聞之而神傷也!
無論如何,在福建,在廈門,在思明區法院,“鶴”已經能鳴了,且能放開高鳴,這就是時代的進步,但其鳴也孤哦!法院系統培訓高學歷的人才,動手早,投入大,從在北大和人大舉辦法官班開始致力于此已20余年,現在該是收獲的時候了,而且系統外輸入的人才也很可觀羅!因此,我在法院能出另外的鶴結束鳴鶴的孤鳴。喈喈鶴鳴,求其友聲。此等友聲能使我們在欣賞鳴鶴的鳴叫之余,能聽到另外風格的鶴鳴。如果鳴鶴屬于高音,“友聲”很可能是低音,也許它們是“辦手中案,想其中理”的風格,霍爾姆斯法官的《法律小徑》和丹寧勛爵的《法律的訓誡》就是這樣的風格呢!或也許,鳴鶴的下一本書就是這樣的風格。我當然寧愿它還是出自廈大法學院的畢業生之手。說實話,沒有在廈大美麗的校園里生活4年以上,吸納其靈氣,想作出色的鳴叫是比較困難的。信不信由你,呵呵!
是為序。
徐國棟
2002年12月7日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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