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敗防治論》書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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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2007-9-3 10:15:45
我是個司法干部,但我想哭。
面對愈發嚴重的根深蒂固的盤根錯節的司法腐敗,我深感無能為力,當初做法律工作的神圣感早已蕩然無存,老百姓太可憐了,客觀上我能夠做的只是盡自己的能力為公正多說兩句話,為老百姓多盡一分心,為自己多積一分德,為司法多遮一分羞。
問作者一個問題:讓腐敗者防腐讓腐敗者反腐讓腐敗者懲腐有多少意義呢?其結果是什么?
中國的腐敗源于體制,滋生于機制,根深蒂固盤根錯節,民間上流傳這樣一個說法,“把臺上當官的用機槍掃可能會有幾個倔死鬼,但隔一個打一個卻又絕對有漏網的”,現行體制賦予腐敗極強的生命力,腐敗者查了一批又一批殺了一個又一個,但卻仍然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殺了他一個,還有后來人,呈前赴后繼之勢。要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防止腐敗只能從體制和真正意義上的監督機制上入手,尤其要把監督機制法律化,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用制度管人用法管人而不是用人管人,否則一切反腐論題將都是空口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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