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法律的印跡(2):從獨角神獸到“六法全書”》書評 ——
查看此書介紹
孟思 2010-9-3 12:28:25
觀古律之幽思
--讀《尋找法律的印跡(二)》有感
中國也有法的傳統嗎?拜讀余定宇先生的《尋找法律的印跡(2):中國卷--從獨角神獸到"六法全書"》的過程,我一直懷著這樣的質疑和追問。
余定宇先生不是法律學者,他從自己習慣的歷史角度俯瞰了中華民族五千年法律思想史,別有況味。一個個震撼人心的故事,一幕幕歷史畫卷的瞬間,用游記故事的方式娓娓道來。
他從中華民族的起源黃河出發,在汾水斜陽下,尋找獬豸神獸的依稀足印;在壺口細雨中,聆聽洛陽舊事,感慨鄭國子產"鑄刑鼎"的傳奇;在齊魯曉風里,徜徉徘徊,靜觀"百家爭鳴"的雄奇壯闊;踏上八百里秦川,與秦始皇虛擬對話,看法家的潮起潮落;回首未央宮,再閱漢武帝"獨尊儒術"的磅礴大氣。
這一路的追尋中,余先生為我們勾勒出中國古代法學跌宕起伏的印跡,并最終指出中國古代法學發展中的詬病,只有與時俱進才是根本出路。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世界著名的法學泰斗陳光中教授稱贊余定宇先生:"一位在法學的激流中,為中國的現實和改革出力的纖夫。"
我想,所謂纖夫,就是在一路奔波中,不流連勝景而負重前行的踐行者。
細細品味,其實春秋之前,我國古代法學與西方"古典自然法學"的道路是不謀而合的,比如老子的《道德經》就是中國"自然法學"的典型。可是,戰國以后,在《法經》所代表的以"刑"為核心的法律文化推動下,漸漸形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中華法系"。這種重刑輕民、法德結合的法系與以民法為核心的西方"大陸法系",在核心淵源、法律結構、訴訟程序等方面都大相徑庭。
到了隋唐宋,中國古代法學可謂到達鼎盛時期。唐高宗主持制定的《唐律疏議》,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編,是東亞最早的成文法之一,也標志"中華法系"最終形成。此后,中華法系與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印度法系和伊斯蘭法系一起,并稱為世界的五大法系。不過,自南宋以后直至明清,當"西學東漸"、"西法東來"的歷史潮流,浩浩蕩蕩地席卷而過,落后的法律制度已成為社會發展的桎梏,"中華法系"漸漸動搖。直至清朝末年,隨著宣統下臺,傳承千年的"中華法系"最終被歷史的塵埃埋沒。
"中華法系"可謂是中國古代文化在法學領域的集中體現,可為何行至清末就舉步維艱了呢?
清朝末年,世界范圍內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已是"車輪"前行的主流,但清朝統治者固守君主至上等一系列"祖宗家法",維護搖搖欲墜的封建王朝統治。后來迫不得已變法修律,只是生硬地東拆西補直至完全穿上西方法系的"大鞋",始終都沒有意識到以法律為代表的上層建筑應由經濟基礎決定,徒有其表的改變只會南轅北轍。
之后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雖然是中國第一部提出"主權在民"的憲法性文獻,但同樣沒有為"車輪"加上合適的"鏈條",變成一紙空文,很快被淹沒。
掩卷而思,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印跡,指的是前人腳踏的地方,也暗示了未來的方向。如果選擇一味傳承,清末統治者墨守成規的敗北,意味著歷史早已將道路堵死;如果選擇一味照搬,建國后硬套前蘇聯法學造成的"寒流",已讓聞者不寒而栗。那追尋的意義何在?我想,書中給出了答案。
新一輪的社會主義司法改革正在緊鑼密鼓進行,雖然經過三十年建設,中國社會大踏步地走向"依法治國",走向"民主法治";但是在"車輪"的前行中,法律制度仍有滯后與不完善。只有順應"車輪"前進的方向,不斷改革與創新,才能通向文明、走向進步。(《尋找法律的印記》(二),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 本欄書評僅代表撰寫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