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與親屬共同受賄犯罪的理論與實務》書評 ——
朱勇 2003-6-13 8:43:49
中國傳統社會注重倫理關系,強調血緣傳承。從西周的“家國一體”,到漢唐的“禮法結合”,國家與社會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習俗諸多方面,均受到血緣、婚姻關系的深刻影響。通過解析血緣傳承和婚姻關系,透視傳統中國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方面的存續與發展;再通過解析血緣、婚姻關系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與影響,為社會治理提出有益的建議,是部分學者崇尚“學以致用”原則所進行的有益探索。青年學者李偉迪同志所著《國家工作人員與親屬共同受賄犯罪的理論與實務》即是這種探索的又一成果。
2001年,作者來到北京,與我進行合作研究。在這期間,作者向我介紹了他的研究思路。他告訴我,大約在1991至1992年,當時他著重研究中國封建社會漫長、原始資本主義發展緩慢的原因。當時他就將研究的興趣聚焦在“親緣”與中國原始資本積累以及中國封建政治體制的內在關系上。在接觸了我的一些觀點以后,似乎更堅定了他以親緣與法律互動關系為研究對象的目標。他還與我談了他的研究計劃,第一步,以唐律疏義作為中國古典法制的標本,剖析親緣與中國古代法律的關系;第二步,以中國古代法律為背景,探索親緣在各個部門法中的地位;第三步,以中國現行法律為背景,分析親緣在現行中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第四步,以其他法系為背景,研究親緣與法律互動關系在各大法系中的同一性;第五步,以親緣與法律互動關系為研究對象,從法理學的角度,建立“親緣法學”的理論體系;第六步,以親緣法學理論體系為基礎,透視中國現行法律體系,分析現行法律體系在親緣立法方面的得失,為繼承中華法系親緣立法的精髓、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文化、化解現行法律矛盾創建理論的支撐點。
我欣慰地看到,本書作者作為一個年輕人,正克服重重困難,辛勤耕耘,一步步實現他的既定目標。在《論唐律的血緣主義特征》基礎上,對親緣與刑法、親緣與行政法、親緣與訴訟法也發表了專題論文。此后,在他的研究中,視野逐漸擴大,將人類學、社會學、民俗學、行為學、統計學的研究方法引入他的研究中。從宏觀著眼,從微觀著手,以小見大,從親緣的角度,將現行刑法與唐律疏義作比較,甚至從某個現實法律難題著手,去探索古今立法的得失。本書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的研究成果。
作者提出,親緣關系是一種重要的法治資源。人類永遠不能擺脫親緣關系,永遠會關注并依賴親緣關系。親緣關系的自然性、普遍性、穩定性、功能性、利益性,決定了它是人類社會中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一。法律本身不能創造組織,必須依賴現實社會的組織細胞;親緣關系是最自然的社會組織,有超穩定的自組織功能,這正是法律構建和運行的基礎。同時,親緣關系的封閉性也破壞法律關系的普適性。人們在遇到親緣圈內與圈外利益很難取舍的時候,一般會優先選擇圈內利益,而破壞法律關系。親緣關系是滿足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的重要依靠,是取得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重要依據。利益所在,必有矛盾。伴隨著親緣關系的廣泛性,與利益相關的矛盾也普遍存在。親緣關系需要法律的調整,法律應該提供解決此類矛盾的方式。發生在親緣關系中的法律關系,必須考慮親緣關系的特殊影響,既不能把一切法律關系親緣化,也不能在法律關系中把親緣關系虛無化。從來沒有一種社會關系像親緣關系那樣,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環境。親緣立法與社會制度和科學技術的人性化趨勢是一致的。以人為本,是人類智慧的共識。法律不能扼殺人的本性,要重視親緣關系,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但法律也不能放任親緣關系的封閉與貪欲。這是對親緣的法律意義的較好概括。
作者在本書中提出,在國家工作人員與親屬共同受賄犯罪中,親緣關系的封閉性和穩定性使共同受賄故意的證明成為現行反賄法律的難題。作者借鑒中國古代的親屬受賄推定與其他國家的相關立法,為解決這個法律難題提出了一種答案選擇。作者提出的國家工作人員與親屬共同受賄故意推定的觀點,既是對中國傳統法律智慧和外國法律經驗的吸收和借鑒,也是對于解決現實問題的大膽創新。本書尚有一些問題論證不是很充分。對于受賄推定在中國古代的廢立沿革及其功能評析,均有待于進一步深入。
希望作者以本書的出版為契機,在親緣與法律的關系方面進行更為廣泛、深入的研究,形成更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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