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虛擬法律圖書館在線法律資源研究指南》序 ——
凱瑟琳·普萊斯 紐約大學法律圖書館館長,法學教授 2004-3-4 15:45:36
我們——包括法學院學生、學者、律師和圖書館員在內,正在為中國做一項嶄新的工作,即這本為法律研究者而作的《在線法律研究指南》。中國法學界的研究將不會再局限于所能獲取的國內外書籍和期刊;互聯網的革命使中國國內的法律學者能夠與全世界的同行們一樣獲得相同的法律信息,以便他們跟蹤專業領域內的最新進展,參與國際貿易競爭;開展全球性法理討論,建立法律資源的虛擬收藏,準備出國留學;參與國際模擬法庭的活動,以及獲得政府間組織的職務和實習資格,等等。
在開始這項工作之前,我覺得有必要回顧一下中國自1978年恢復法律教育和法律研究的基本設置以來取得的成就。當然,在文化大革命中,仍有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其他有限的幾個機構在開展研究工作。但是,當我于1980年第一次來到中國時,大多數法律院校和政法學院還未恢復。學者們進行研究所需的書籍匱乏,資金短缺,西方最初提供的資助遠遠不能滿足中國法律學者對國際上各個法律領域內的一次資源、期刊和最新專著的需要。
我有幸為福特基金會贊助的為期10年的“中國法律教育委員會”項目工作,成為法律圖書館委員會成員。福特基金會的項目包括法學院學生和法律學者間的國際交流,召開合作研討會以及在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復旦大學、吉林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和武漢大學等參與單位開展法律圖書館建設。我呼吁在中國確定一所國家法律圖書館,而且最好是設在國家圖書館內。然而,社會科學院、教育部和司法部爭相認為自己是合適的設點,結果是,這三個單位各自獨立建設館藏,而未集中財力、物力重點先發展一個先進的法律圖書館藏。這樣的做法證明并不成功。
1983年,我在當地法學研究生的幫助下,走訪、清點了各家參與單位的英文法律資料收藏。這一調研結果作為一份聯合書目用于國內的館際互借和幫助美方確定何為中國圖書館所需的書刊。美國的各家法律圖書館發動了一次大規模的圖書捐贈活動,伯克利大學的Boalt Hall法學院收集和管理贈書,再通過“亞洲之橋”運往北京大學,分發給各參與單位。同時,“亞洲基金會”也送給北京大學一批藏書,充實其圖書館。由于該項目依賴圖書館捐贈其館藏的復本資料,而沒有資金去購買新書,結果所贈的圖書僅僅能夠充實中國法律圖書館的書架,并不能滿足學者們的需求。
我們還尋求其他的辦法,包括向法學院校友籌集資金,購買“西方出版公司”出版的法律入門系列叢書;通過何氏基金的捐贈,獲得“法律圖書館微縮膠片聯合會”的微縮膠片材料等等。我們的活動還轉向培訓,從每家參與單位挑選一名法律圖書館員到一個美國圖書館學專業學習;同時,還在北京大學、西南政法學院和復旦大學組織法律圖書館員的國內培訓。盡管我們希望能夠成立一個中國法律圖書館員協會,但是苦于兩國相隔遙遠、經費短缺而無力實現。
形勢在向前發展。“亞洲之橋”獲得一項資助,獲得 “中美法律教育交流委員會”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Exchange with China,簡稱CLEEC)的項目資助為學者們提供研究服務。隨后,它在清華大學建立了康奈爾大學法律信息研究所(LII)數據庫的一個鏡像站點,但是卻被需要大規模的服務器空間的理工科的研究生們不小心刪除了!美國與中國的法律院校還建立起姊妹學校關系、開展交流、辦暑期班,開始在中國建設該項目需要的、且符合全美律師協會要求的館藏。
最重要的是,互聯網的發展和高速通訊設備的安裝使中國法律研究人員從中國直接獲取法律信息變成現實。中國大學新成立的法律系能夠避免建設外國法和國際法館藏的大額開銷和空間占用。負笈西方接受學習和從事教學的年輕的法律學者們都能接觸到Westlaw和Lexis法律數據庫,掌握了良好的互聯網檢索技巧;他們歸來后希望能夠繼續跟蹤國際上的最新進展和文獻。在中國蓬勃發展的擁有外國客戶的律師事務所也需要網絡檢索。學生們必須得到這方面的訓練,以便勝任在這些律師事務所里的助理工作。
很明顯,人們需要一本介紹法律研究資源、講解檢索策略的指南。本項目起源于Starr基金贊助的一個培訓計劃——旨在建立一個電子化的法律圖書館的合作關系。澳大利亞的墨爾本大學、美國的紐約大學和中國的清華大學是這個計劃的成員,共同為法律圖書館員和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們提供了為期2周的培訓。Westlaw公司從紐約派來了精干的代表,Lexis公司的北京代表也參加并成為這次培訓的教師。這本指南就是培訓講稿的精華。
我們的意圖包括兩個層面:
1.提供關于有代表性的法律體系及其主要法律出版物的特征;
2.介紹研究策略以便進行在線檢索。
我們知道網站的網址(URL)常常會改變,在后來的檢索中就可能找不到原先的資料。但是,如果研究者了解了出版物的基本理念,他們就可以去檢索其他合適的論文或者在線資源來代替。我們相信,由《哥倫比亞法律評論》、《哈佛法律評論》、《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律評論》、《耶魯法學雜志》等刊物的編輯們共同匯綜、編寫的《藍皮書:統一引證系統》(2000年第17版) 所提出的忠告,即首先使用商業數據庫,其次才使用免費的互聯網資源。人們因此可以推定法律在線服務商——如Westlaw,Lexis,Butterworths和Hein Online資金充足,管理良好,能夠提供權威、及時和穩定的信息。同樣,人們也可以信賴政府間組織(IGOs)和非政府組織(NGOs)的網站,特別是聯合國、歐盟和澳大利亞法律信息學會的網站。
我們建議,如果你惟一的資料來源是個互聯網站,你要把它復制下來,再提供該站點的在線網址(URL)、檢索的日期和所有相關的信息,如當事人和法院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和判決日期。注意識別那些諷刺性的或者假冒可靠的網站;仔細檢查域名的后綴,如:.edu、.net、.org、.com和表示國家的部分,確保進入正確的站點。
法律研究者還應當注意,網上的信息不必加注版權標志以獲得保護。引用從網上直接獲取的資料時,最好加引號并指明來源。如果你將一大段文字進行了改寫,也要指明原文的作者。美國政府發布的信息沒有版權,但是最好的做法是引證官方消息來源。聯合國、歐盟和多數歐洲國家政府版權保護力度很大,要求對它們發布的信息的再使用必須得到許可。因此,在使用、引證這些網站時,最好都指明信息的鏈接,而不僅僅是復制內容。
互聯網的運行有其自身的一套協議;盡管網絡的特點是參與性、無等級和寬容慷慨,研究者還是要懂禮貌、守規矩。雖然網上文件共享和免費使用信息的情形很多,但在學術上或者法律實踐中,這不是現行的道德規范所允許的。從網上剪貼拼湊自己或他人已發表的作品的行徑,很容易被廣泛使用的反剽竊軟件以“TURNITIN”模式發現。常有人通過電子期刊數據庫部分或者全部抄襲期刊文章。美國的報紙充斥了許多關于使用他人作品卻不加以注明的歷史學家的報道。互聯網使文件下載變得簡單,以至于研究者懶惰起來。所有非你原創的內容,你要注意必須指明它們的出處。
這方面的專家是法學院圖書館和律師事務所圖書館的專業館員們和專業研究人員。他們通常是法律通才,并善于指導研究者們提高效率并遵循信息使用道德規范。他們在研究資源、策略和引證方面是專家。就像訴訟律師和專家經常組成訴訟團隊一樣,法學教師或律師在查找書籍、文章、網站或課程資料時,也常常需要圖書館員成為研究伙伴。正是通過培訓未來的法律研究者,圖書館員們在電子時代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們希望這本指南成為培訓未來中國法律研究者的一個有效的起點!
凱瑟琳·普萊斯
紐約大學法律圖書館館長,法學教授
圖書信息:
《漫游虛擬法律圖書館——在線法律資源研究指南》(中英文雙語)
主編:劉麗君([美]紐約大學法學院) 于麗英([中]清華大學法學院)
編輯:法律出版社法律應用出版分社
電子郵件:yangyang@lawpress.com.cn 讀者熱線:010-63939647
出版:法律出版社
全書100萬字,近300張網頁圖片,180個權威互聯網法律資源地址(URL)索引
特16開(175mm*230mm),460頁。
定價:4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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