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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反恐的經驗
從俄羅斯反恐怖所取得的成效看,的確給我國提供了許多寶貴的經驗。俄羅斯反恐怖主義的經驗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確立了反恐怖主義的原則。可以歸結為:(1)法治的原則,就是反恐怖主義的任何行動都應當在堅持法治的原則內開展。(2)不妥協的原則,因為從理論上講,對恐怖主義的任何妥協都將會招致更多的恐怖主義行動,并為未來發生的恐怖主義行動付出更大的代價。2006年3月6日,俄羅斯新反恐怖法簽署出臺,體現出更強硬的精神。與以往的法律規定相比,新出臺的《反恐怖主義法》增加了不少內容,而且更加強硬,更加具體。比如,根據該法案,俄武裝力量有權摧毀被恐怖分子劫持的“對居民點或人群密集地區構成現實威脅”的飛機或船只;反恐怖人員在開展反恐怖行動的區域內有權對電話進行監聽,并監視網絡通訊。該法案還特別規定,在同恐怖分子談判時,不應考慮對方提出的任何政治要求。新反恐怖法還賦予俄武裝力量在境外開展反恐怖活動的權力。該法規定,俄武裝力量有權在俄聯邦法律和俄聯邦簽署的國際條約的基礎上,在境外對恐怖分子或其基地采取武裝行動。新法案對動用武裝力量參與反恐怖行動以及在反恐怖行動中使用武器裝備等作出了詳細規定,取消了限制新聞媒體在反恐怖行動區域內進行采訪報道的條款,規定反恐指揮部安排專人負責與新聞媒體聯絡。(3)無差別性對待的原則。實踐中,俄羅斯是把恐怖分子作為普通的刑事罪犯來對待的,他們并不享受政治犯的待遇,不能享受任何特權,也不存在赦免的問題。
2.完善了反恐的制度建設。俄羅斯主要是從法律制度、反恐怖主義的機構設置上重點打擊恐怖主義。
(1)從法律制度上,針對恐怖主義,制定了相應的反恐怖主義法律。比如,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第205條的專門恐怖主義罪名的規定,還有其他條款關于恐怖主義性質犯罪的規定,特別是詳細的反恐怖法的公布實施,都有利于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有關恐怖活動在訴訟中的特別規定,對恐怖主義性質的犯罪案件及其因為恐怖活動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案件,在遵循審判程序規則的前提下,根據法官的決定,可以秘密審判。《俄羅斯聯邦刑事訴訟法典》第五部分單列了刑事訴訟領域國際合作的內容,包括司法協助請求的送達、傳喚、引渡、移交、服刑等諸多規定。①
(2)在機構設置上進行了調整,保證反恐的順利進行。為此,俄羅斯著重做了以下的工作,建立全國性的反恐怖主義的領導機構,即反恐怖委員會,下設反恐怖小組,并且由俄聯邦政府、內務部、安全部、國防部等作為執行機構,分工明確。這里,俄聯邦政府是領導反恐怖、保障反恐怖所需的必要力量、資金、資源的主要主體。聯邦權力執行機構依據俄聯邦法律及其他法規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參與反恐怖。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直接參與反恐怖的主體主要有俄聯邦安全局、俄聯邦內務部、俄聯邦對外情報局、俄聯邦保衛局、俄聯邦國防部、俄聯邦邊防局。其他聯邦權力執行機構也參與、調查、制止恐怖活動,它們的名單由俄聯邦政府決定。本章規定的聯邦權力執行機構如被撤銷、改組或更名,它的反恐怖職能由其繼承單位承繼。為協調反恐怖各單位的行動,根據俄聯邦總統或俄聯邦政
府的決定可成立聯邦或地方級的反恐怖小組。
為了在反恐怖領域取得更大的成效,俄羅斯總統普京2006年2月16日發布命令,決定成立俄羅斯國家反恐委員會,并任命俄聯邦安全局局長帕特魯舍夫擔任該委員會主席。反恐委員會的成員跨越了多個部門,包括俄總統辦公廳副主任、俄內務部長、緊急情況部長、外交部長、司法部長、衛生與社會發展部長、經濟貿易和發展部長、俄軍總參謀長以及國家杜馬副主席等。而且,在俄羅斯各聯邦主體行政管轄區內,也將成立國家反恐委員會的分支機構。地方的行政長官、立法機構負責人、各強力部門負責人,將作為反恐委員會指揮部成員,負責預防、打擊恐怖主義,并負責消除恐怖行動的后果。
(3)建立專門同恐怖分子做斗爭的軍事或準軍事部隊,同時經常進行反恐怖軍事演習。例如,俄羅斯“阿爾法”特種部隊就是一支驍勇善戰的尖刀隊,俄羅斯和獨聯體多次進行的軍事演習,俄羅斯與中國及其中亞五國進行的大規模軍事反恐演習等。
3.防范恐怖主義措施的嚴密性。主要表現為,其一,在全國范圍內為國家重要設施安裝防恐預警裝置,建立全國統一的安全體系。預警機制的建立,及時通報了險情,也及時補充了恐怖主義具體行為的信息,負責報告恐怖分子的逃跑和審判程序,遏制住了恐怖主義擴大和增長的勢頭。其二,各部門之間的信息通暢,及時傳達。在各司其責,各盡其職的范圍內加大國家各部門、地區各部門與國外的合作。在恐怖活動發生時,必須服從一個人領導,同時還配備有智囊團,其中有分析師、談判專家、宗教法律專家及心理學家等。護法活動的協調一致體現在反恐中共同研究設計方案,上面詳細規定了面臨恐怖主義活動的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各種可能性。為此,第一,專門機構的結構和機能必須歸屬聯邦統一協調中心。第二,建立兩套防御體系,一為聯邦防御系統,二為地區州的防御設施。按照面臨的恐怖危機輕重緩急來劃分等級。其三,在反恐現場組織得當。反恐的組織工作,保密的安全性,記者的人身安全等都通過安全法、緊急狀態法得到妥善解決。保障居民的安全,談判的原則,請高水平的談判專家介入,適當的退讓,心理壓力的運用等,都是應對突發事件的手段措施。比如,讓恐怖分子的同伙,親近的人或者親屬對恐怖分子心理攻堅戰;法律的監督與檢查,允許國際觀察家加入,從內部分化恐怖分子等。
4.俄羅斯政府在思想上對俄羅斯民眾多次進行反恐怖宣傳和教育,培養防范心理,樹立人民抗拒恐怖的信念。俄羅斯對多災多難的恐怖活動,經常借助新聞媒體、出版物、藝術作品以及宗教、政治、法律、歷史和民族關系方面的因素,向群眾揭露恐怖主義意識形態,加大居民對吸引他們參與恐怖活動的免疫力,擴大反對恐怖主義的社會基礎,鞏固抵制恐怖活動的思想,以控制敵對意識形態的擴張。在每次恐怖事件發生時候,號召每個公民行動起來,共同譴責恐怖主義行徑,鼓勵公民有義務向執法部門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和情況。此外,還加強對參加反恐怖人員的法律和思想心理的培訓。這樣的培訓,不僅強化反恐的自覺性和有效性,而且預防和杜絕災難的突發和出現。
5.整飭吏治,杜絕制度腐敗。俄羅斯發生的恐怖事件證明,國家工作人員的腐敗,已經廣為恐怖分子所利用,腐敗行為已然是打擊恐怖主義犯罪的最大障礙,必須采取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有效措施,以促進公職人員廉潔奉公,并預防、調查和懲治腐敗行為。為此,聯邦安全局在2004年已經對17起腐敗案件提起訴訟,其中有13人被判刑。據俄國際文傳電訊社報道,俄羅斯聯邦委員會正在計劃出臺一項新法律,這項法律將加大對恐怖分子幫兇和瀆職人員的懲罰強度,以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6.改善政府與車臣當地人的關系,提高民族待遇,緩解民族矛盾。政府每年都對車臣地區提供各種援助,送去大量物資,包括建筑材料、教科書、學校用的運動設施、農作物種子、食品、醫療用品和衣物等,還免費為車臣人看病就醫,提供無償急診救助、藥品幫助,加大對車臣的資金投人,以推動車臣的重建工作。另外,政治上,對車臣叛匪宣布“大赦”,在限定日期內,繳械投降的車臣非法武裝分子既往不咎。通過這些措施,有助于消除恐怖主義的陰暗基礎。
7 重視恐的綜合治理工作,調動所有的人參加到反恐怖行動中米。比如,鏟除直接建立預備和實施恐怖主義的土壤,監控恐怖分子的信息,控制武器和其他高危險的物質,保衛重要地點,宣傳公民的心理預防措施,監視民族主義,原教旨主義,極端主義的地區,還要監督恐怖分子可能活動的所有地區。與此同時,俄羅斯還為可能發生的涉及生化核等大規模殺傷性恐怖活動做準備。包括儲備天花疫苗,啟動生物襲擊監測系統,加強對核設施和各種放射性材料的保護,嚴防核恐怖活動的發生。加強對恐怖主義動向跟蹤。包括加強對私人通訊的監管力度。密切跟蹤高危人員。俄羅斯吸收大量阿語人才,從電話、互聯網上準確截獲恐怖分子的交流信息,有效遏制一些極端勢力對俄羅斯的恐怖圖謀。加強對可疑流動資金的監控。俄羅斯在銀行中派駐情報人員,監視可疑資金的流向。
“心理信息抵抗”在防控恐怖主義戰役中也發揮著特別的作用。成立了俄羅斯信息中心,信息和通訊部門更有效工作著,內務部職能、防御部門和其他聯邦機構的工作越發提高了效能。心理信息抵抗的有效性在于抵制車臣恐怖分子的欺騙性宣傳,過濾俄聯邦軍人和居民對車臣的有害的政策,恐怖主義的前途渺茫和徹底本質的揭示,恐怖主義對全體俄羅斯的驚嚇后果。
其他措施主要是防備和制止為恐怖活動提供資金和幫助;禁止向恐怖分子資助、支持、策劃和協助恐怖活動;借助于有效的邊界控制、對發放證明身份的文件和憑以通行的文件的控制,借助于采取措施警告不得偽造或非法使用證明身份的文件和憑以通行的文件,防止恐怖分子或恐怖主義團伙的調動。
8.加強了國際和地區的合作。俄羅斯的反恐問題迫在眉睫。打擊車臣恐怖分子從最初是為了保障俄羅斯安全,到今天是為了維護整個歐洲和其他區域的安全。俄羅斯外長伊萬諾夫說,當前實質上是保證歐洲邊界的安全屏障,防止國際恐怖主義的襲擊,因為恐怖分子頑固地活躍在這樣的地帶:阿富汗一中亞一高加索一巴爾干。①今天,俄羅斯已經有反恐措施一般國家體系,能夠保障每個俄聯邦公民的安全,削弱俄羅斯恐怖武裝所帶來的任何危險。這種思想在2000年1月10日的聯邦民族安全大會簽署的文件上有所體現。其中,與恐怖主義的斗爭是俄羅斯民族安全的最重要部分。依賴國際公約,必須有效加強各國之間的合作,包括護法機關、專門公務部門、甚至是國際組織之間都要切實可行的合作,這是與恐怖主義斗爭的任務。擴大交流反恐的經驗,建立反對國際恐怖主義的協調機構。為此,俄羅斯已經總結出了引渡、管轄刑事司法協助的經驗,參加了國際上一系列反恐條約的制定與反恐斗爭的國際交流會議,還積極與獨聯體國家、與周邊其他國家之間簽訂地區和平與安全的保障條約,相互之間進行反恐的協助與合作,與其他國家進行反恐的軍事演習,積累實戰經驗等。
2000年1月份舉行的獨聯體國家外長會議上,密切關注的是恐怖主義規模擴大問題。為此,需要建立統一的獨聯體國家反恐中心。2000年12月1日,獨聯體國家元首理事會會議在白俄羅斯首都明斯克閉幕,會議通過了建立獨聯體國家反恐怖中心的決定和有關該中心的規定。根據會議通過的決定,反恐怖中心主要任務是打擊國際恐怖主義,參加獨聯體各國舉行的反恐怖聯合演習。在亞洲,俄羅斯與中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國家加強反恐合作,成立“上海合作組織”。《上海公約》,全稱是《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上海公約》。這是世界上第一部明確規定打擊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三種勢力有關的犯罪行為的綜合性公約。1996年1月,俄總統贊同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與西方七國聯合反恐。1998年10月,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由俄羅斯起草的反恐怖主義決議案,堅決譴責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并呼吁所有國家全面履行一系列反恐怖公約。這些都是俄羅斯反恐成功的國際經驗,值得我國借鑒參考。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得出,俄羅斯反恐的經驗歸結為一個中心點,就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采取全方位手段,打防結合,重在堵控,密切合作,堅定不移地將反恐怖斗爭進行到底。
摘自:許桂敏著《俄羅斯恐怖主義犯罪研究/鄭州大學法學博士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