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決定書(駁回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復議申請)
(2006-10-31)
×××人民法院
復議決定書
(駁回不予準許調查收集證據申請的復議)
(××××)×××字第××號
×××:
你方不服本院(××××)×××字第××號不予準許調查收集證據申請的決定?,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請復議。提出:……(當事人申請復議的請求?和理由)。
經審查,本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復議決定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如下:
駁回申請,維持原決定。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本決定書送達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