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制作基本知識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
在新建各種企業的過程中,都存在一個籌建期,一般要設立一個籌委會,以籌委會名義來進行各種民事活動。根據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36條的規定,經國務院或各級計劃部門批準的新建企業,其籌建期滿1年的,應當按照專項規定辦理籌建登記。新建企業在辦理此籌建登記時所需的格式全是國家工商局統一制作的《企業申請籌建登記注冊書》。企業應根據此表格(見格式)一一如實填寫。在申請籌建登記時還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1)由籌委會負責人簽署的籌建登記申請書。(2)有關部門批準文件。(3)資金證明。(4)土地使用權證明(如有)。(5)房產證明等。
2.文書制作要點(從略)
(二)格式
編號: 企業申請籌建登記注冊書 組建(主辦)單位: (蓋章) 籌建負責人簽字: 申 請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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