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書制作基本知識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準,并且對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較有限責任公司嚴格得多的標準。因此,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必須按一系列的條件準備好各種文件,并上報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在上報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師對一系列的文件進行法律上的審核,并且就其合法與否出具法律意見,而且該法律意見文件也要作上報材料,這就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事實上,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遠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往往還參與發起人的協議、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決議的起草工作。只有經過認真起草各種協議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礙,才能最終獲得批準。
2.文書制作要點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見書一般要寫明以下要點:
(1)引言。引言部分要寫明委托人(一般為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委托事項,以及制作法律意見書的依據、用途和律師事務所的承諾。
(2)股份有限公司各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要對各發起人進行介紹,并出具其是否具有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的法律意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有兩種方式,即發起設立與募集設立。法律意見書要載明其設立方式,并就該設立方式是否合法發表法律意見。
(4)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方式。法律意見書要具體寫明各發起人的出資方式(如貨幣、實物、各種無形資產(及出資比例,并就此發起方式的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5)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份有限公司的關系。在此,法律意見書主要應載明三個內容。即雙方的持股關系、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對于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要作具體闡述。最后,對三個內容均應發表其合法與否的法律意見。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主要審查其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就此發表法律意見。
(7)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要載明其具體組織機構(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的設置、構成及議事規則,并就其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8)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設置和股本結構。法律意見書要具體載明各發起人所持有的股份性質以及持股比例,并就其合法與否發表法律意見。
(9)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稅務守法狀況。法律意見書應載明律師調查或有關部門提供的文件,分別就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違反工商、稅務的有關規定以及所受處罰進行陳述(如有),并出具法律意見。
(10)股份有限公司的涉訟狀況。此處包括民事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法律意見書要對其中重大的部分一一披露。
(11)結論意見。在結論意見中,應明確載明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對本次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合法作出判斷。如果有保留意見,也應明確給予說明。
(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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