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人:
1.接受委托:
(1)填寫《授權委托書》;
。2)簽訂《委托合同》;
(3)向檢察院提交本所介紹信和《授權委托書》。
2.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3.查閱、復制案卷資料:持本所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律師執業證》到檢察院查閱、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
4.調查和收集材料、提出辯護意見。
三、擔任法院審理階段被告人的辯護人
1.接受委托:
(1)填寫《授權委托書》;
。2)簽訂《委托辯護合同》;
(3)向法院提交本所介紹信和《授權委托書》。
2.持檢察院的起訴狀副本,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3.查閱、復制案卷資料:持本所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律師執業證》到檢察院查閱、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
4.出庭參與刑事訴訟活動,提交調查和收集的辯護材料、反駁或質疑控方證據,并提出辯護意見。
5.對重大刑事案件,如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或作無罪辯護的,必須提交律師事務所集體討論,必要時向司法廳業務主管部門匯報。
四、擔任二審階段被告人的辯護人(與一審辯護程序相同)。
五、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與一審辯護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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