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八
法律援助審批表
援審字[ ]第 號
申請人基本情況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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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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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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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文盲 □小學 □中學 □大專以上 | |||||
人群類別 (可重復交叉) |
□女性 □未成年人 □殘疾人 □老年人(60歲以上) □農民 □農民工 □少數民族 □軍人軍屬 □一般貧困者 □外國籍人或無國籍人 □其他(注明) | |||||
經濟狀況 | ||||||
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
□是 □否 | |||||
案件來源 | ||||||
□當事人直接申請 □轉交申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 □其他來源(注明) | ||||||
申請事項 | ||||||
□刑事案件 □請求國家賠償 □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會保險待遇 □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工傷 □交通事故 □醫療糾紛 □婚姻家庭(不含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其他(注明) | ||||||
申請事項所處階段 | ||||||
□尚未進入法律程序 □偵查 □審查起訴 □訴訟(□一審 □二審 □審判監督程序) □仲裁 □調解 □行政處理 □行政復議 □國家賠償 □死刑復核 □申訴 □執行 | ||||||
案件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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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
簽字: 年 月 日: | ||||||
審批意見 | ||||||
簽字: 年 月 日: |
注:1.審查意見由對法律援助申請進行初審的工作人員出具。
2.審批意見由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有權簽署意見的人員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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