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十五存根
法律援助公函(轉交申請)
援轉函字[ ]第 號
發往單位:
申 請 人:
案 由:
經辦人(簽字):
日 期:
注:本函用于法律援助機構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轉交申請的回復。
法律援助文書格式十五
法律援助公函(轉交申請)
援轉函字[ ]第 號
:
本中心(處)于 年 月 日收到貴單位轉來的
(申請人) 一案的法律援助申請。經審查,本中心(處)認為符合下列第 種情形:
1.申請人 符合法律援助條件,決定給予法律援助。
2.申請人 不符合 的規定,決定不予法律援助。
特此函告。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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