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通知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并應你(單位)的聽證要求,本機關決定于 年 月 日 時 分在
就 一案公開/不公開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本次聽證會由 擔任主持人, 擔任記錄人。
請你(單位)屆時憑本通知準時參加,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并明確代理權限。
在參加聽證前,請你(單位)做好以下準備:
1.攜帶相關身份證件;
2.攜帶有關證據材料;
3.通知有關證人出席作證;
4.如委托代理人參加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
5.如申請聽證主持人回避的,應及時向本機關提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書已于 年 月 日 時 分收到。
簽收人簽名或蓋章: 聯系電話:
(本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隨案,一份備存,一份送達當事人。)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