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歷史今天>>【1911年5月9日】清政府宣布鐵路國有 盛宣懷接受四國貸款
http://www.djtrjvjv.cn 2010-5-9 00:27:30 來源:人民網
郵傳部尚書盛宣懷 |
1911年5月9日,清政府宣布,全國鐵路干路收歸國有,所有宣統三年以前各省分設公司商辦的干路由國家收回。消息傳出,全國震動。 收歸國有的鐵路線包括:北京至漢口的京漢線、漢口至廣州的粵漢線、北京經張家口至恰克圖的京恰線、北京經齊齊哈爾至琿春的東干線和成都至漢口的川漢線。其中,川漢鐵路從1903年起,經四川紳民極力爭取,至1907年經清廷批準改為商辦。到1909年,川路集股總額達白銀1170多萬兩,其宜昌至萬縣段已經動工。粵漢鐵路修筑權則在湖南、湖北、廣東紳民爭取下,于1905年從美國全興公司購回,此后,3省紳民大舉籌款,并開始自筑。 全國鐵路的商辦潮流,顯然有礙列強在華利益,各國一再對清政府施加壓力,指責其“縱容百姓,專與外國人為難”,使“中國前途叵測”。清政府中以郵傳部大臣盛宣懷為代表的一批新洋官僚,亦鼓吹借債筑路“為我國第一救亡政策”,并開始策劃先將鐵路國有,再借債筑路。 5月20日,盛宣懷與英、法、德、美4國銀行團正式簽訂《湖北湖南兩省境內粵漢鐵路、湖北境內川漢鐵路的借款合同》,借款1000萬英鎊(先付600萬英鎊),兩湖厘金鹽稅作擔作。合同規定,粵漢路用英國總工程師,川漢路用美國和德國總工程師,4國銀行團享有該2路修筑權和2路延長繼續投資的優先權。 清廷此舉,使湖北、湖南、四川、廣東等地局勢更為激蕩不安,紳民開始直批清廷賣國。四川民眾指出:“此次以路抵款,是政府全力奪自百姓而送與外人。”廣東民眾則斥責:“鐵路國有,失儲信天下。”“路亡國亡,政府雖欲賣國,我粵人斷不能賣國。”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亦批評清廷“舉吾國之國權、路權,一畀之四國”,將引來“內亂外患、不可思議之大禍”。 全國各地集會頻仍,清廷政策遭到廣泛譴責。 |
日期:2010-5-9 00:27:30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