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法規釋義>>《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試點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http://www.djtrjvjv.cn 2014-4-15 15:57:04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一、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制定該《辦法》的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答:為了適應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國務院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外商投資企業在試驗區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試驗區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在試驗區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五)有必要的場地、設施、技術方案以及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其中服務設施須設在試驗區內。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外商投資企業在試驗區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材料包括哪些?
答:試驗區內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應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公司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外方主要投資者的有關材料,包括公司登記證、基本情況介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財務會計報告、資信證明;公司其他投資者的有關材料,包括公司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基本情況介紹。
(三)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港澳臺僑投資企業備案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四)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的有關情況。
(六)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實施計劃和技術方案。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質量保障及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措施。
(八)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九)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四、外商投資企業在試驗區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需要履行哪些審批程序?
答: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向申請企業出具受理申請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予以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試點批復》。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五、試點批復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答:試點批復的有效期暫定為3年,并將根據國務院有關決定適時調整。
六、在試驗區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審批程序比一般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審批程序有何簡化?
答:一是在審批主體上,《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規定設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經營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增值電信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而《辦法》將審批權限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二是審查期限上,《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申請經營電信業務審批程序中涉及工信部的有《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兩個環節,審批期限共為五個月。而《辦法》將這兩個審查環節進行了合并簡化,整個審批期限縮短為兩個月。
七、辦法中對準入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辦法》對企業依法規范經營、保護用戶合法權益,做好用戶信息保護,維護網絡與信息安全等提出了要求,并通過建立試點信息報送制度、年檢制度等制度設計來保障相關要求的落地,推動試點的順利進行。
日期:2014-4-15 15:57:04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