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0-19 9:27:11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圖為周強作關于人民法院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情況的報告。馬增科 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本次會議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報告人民法院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情況,請審議。
民事案件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因人身和財產關系發生的糾紛案件,包括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傳統民事案件,公司、金融、票據、破產等商事案件,以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和涉外商事、海事、環境資源、競爭等案件。民事案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表”,涉及經濟社會發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民事權利、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做好民事審判工作,事關經濟行穩致遠,事關社會安定和諧,事關人民美好生活,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彰顯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民事審判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建設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在2000年人民法院建立大民事審判格局后,民事審判與刑事、行政審判構成審判工作三大主干。近年來,民事案件占到人民法院訴訟案件總量的85%以上,是司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民事審判工作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一是案件增長快。民事一審新收案件從2013年的778.2萬件增長到2019年的1385.2萬件,年均增長10.1%,這既是我國經濟活躍的反映,也是全球民商事案件的普遍趨勢。二是新型案件多。伴隨著時代進步、社會變遷、技術發展,新情況新問題新現象層出不窮,新交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這些因素以各種形式反映到民事案件中。尤其在網絡信息、知識產權、金融、破產、環境資源、涉外商事、海事等領域,出現大量新類型案件,需要民事審判明晰交易規則、劃定行為界限、平衡各方利益。三是審理難度大。民事法律關系復雜多樣,權利義務內容十分廣泛,訴訟與非訴訟程序交織其中,一些民事案件涉及人數眾多、矛盾尖銳,加上類型新穎帶來的挑戰,導致民事審判專業、復雜、難度大。四是涉及利益廣。從2013年至2020年6月,全國法院民事一審案件結案標的額達21.6萬億元,年均增長23.7%,涉及各類中外民事主體,涵蓋國計民生各個方面。正是基于民事審判這些特點,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完善破產審判制度機制,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深化家事審判等改革,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鍛造過硬民事審判隊伍。在制度、科技、隊伍多個層面同向發力,從民事訴訟前端快速分流化解案件,從中端破除制約民事審判質效的“中梗阻”,從末端打通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讓各類資源要素高效流轉的“最后一公里”。立足司法職能促進解決國家治理的難點、經濟循環的堵點、民生保障的痛點,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事審判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并就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作出明確部署,為人民法院做好民事審判工作指明了方向。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打好三大攻堅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作出戰略部署,對民事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歷來高度重視民事立法司法工作,編纂民法典,制定完善相關民事法律,為民事審判提供了堅實立法保障,栗戰書委員長就貫徹實施民法典提出明確要求。同時,加強對民事司法的監督,大力推動民事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授權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深入開展民事審判專項調研,有力促進了民事審判工作發展。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推動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事司法制度。2013年至2020年6月,全國法院受理民事案件9202萬件,審結8920.3萬件。制定民事司法解釋71件,發布民事指導性案例67個,完成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司法相關改革任務25項。通過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民事審判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做法和成效
(一)服務保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
制定司法應對舉措。認真落實政法機關依法保障復工復產意見,圍繞涉疫情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案件等出臺5個指導意見,下發4個通知指導做好疫情期間訴訟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精準服務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會同人社部、司法部和文旅部等出臺文件,依法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旅游合同等糾紛。發布三批31個服務保障復工復產典型案例,發揮案例示范指導作用,促進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
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指導各級法院準確適用不可抗力規則、落實國家紓困惠企政策,妥善處理因疫情引發的合同違約、企業債務等案件,為企業恢復生產、持續發展積極創造條件。加大困境企業救治力度,引導當事人通過重組、重整、和解等方式化解債務危機,保住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助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嚴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堅決杜絕超標的查封,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盡可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在線高效化解糾紛。疫情期間,全國法院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辦理案件、化解糾紛,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平臺暢通網上訴訟服務渠道,提供立案、交費、開庭、調解、送達等全方位服務,努力克服疫情對審判執行工作帶來的嚴重不利影響。2月3日以來,全國法院網上立案506萬件、網上開庭66萬次、網上調解234萬次,同比分別增長58%、753%和267%,電子送達1432萬次,實現了“審判執行不停擺、公平正義不止步”。
(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助力優化我國營商環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人民法院堅決落實黨中央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制定關于適用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的司法解釋,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保障改善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意見,嚴格規范民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和透明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是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職責。出臺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等意見,廢除一切對民營企業的不平等規定,發布保護產權典型案例,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合法財產與違法所得、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出臺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明確裁判標準,促進市場交易更加透明高效有序。依法規制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妥善審理華為公司訴美國交互數字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維護公平競爭。出臺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指導意見,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規制虛假訴訟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和人民合法權益。
(三)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服務區域協調發展。出臺專門意見,加強區域司法協作和資源共享,服務雄安新區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出臺服務保障意見,推動建立商事糾紛跨境解決機制,為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護航。完善司法服務政策舉措,為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務。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破產制度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內容。會同多部門出臺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出臺“執行轉破產”等4個指導性意見,健全破產企業識別、府院聯動、執破銜接等機制,推動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促進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制度。各級法院審結企業清算、破產等案件2.4萬件。妥善審理重慶鋼鐵、東北特鋼、青島造船廠等破產重整案件,讓困境企業脫困重生。開通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綜合平臺,推動建立破產費用保障制度,支持引導各地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推進破產制度實施。
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促進創新。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出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意見,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各級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民事案件142.8萬件。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主要審理專利等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統一裁判標準。加強對數字版權、數字內容的保護,助力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等制度,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問題。我國已成為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也是審理周期最短的國家之一。
服務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涉外商事案件11.3萬件,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出臺外商投資法司法解釋,嚴格適用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出臺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指導意見,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制定2個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意見,發布6個指導性案例和18個典型案例,開通域外法查明統一平臺,服務共建“一帶一路”。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為國際社會提供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渠道。發布服務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等指導意見,服務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建設。舉辦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金磚國家大法官論壇暨2015博鰲亞洲論壇環境司法分論壇、中國—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絲綢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國際論壇、中國與葡萄牙語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等活動,深化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服務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我國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決,得到多個國家和地區法院承認和執行,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越來越多的外國當事人協議選擇中國法院解決糾紛。
服務海洋強國建設。加強海事審判工作,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海事案件10.9萬件。發布關于審理發生在我國管轄海域案件系列司法解釋,依法審理涉釣魚島、黃巖島海域案件,在西沙晉卿島掛牌“海上巡回法庭島嶼審判點”,對我國管轄海域全面行使司法管轄權。參與和推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關于承認船舶外國司法出售的“北京草案”,增強我國在國際航運貿易規則方面話語權。建設中國海事審判工作平臺,推動建立跨部門執法協同機制,法官足不出戶即可實時查詢船舶登記信息、位置狀態,便利船舶扣押與監管。依法妥善審理“中威”租船合同及侵權賠償案、“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尼莉莎”輪扣押案、“康菲”溢油事故系列案,彰顯中國海事司法水平和良好法治形象。
(四)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
服務脫貧攻堅戰。制定服務鄉村振興45條意見、服務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26條意見,聯合有關部門制定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規定,依法審理農村土地流轉、林權轉讓、股份合作、金融扶貧、產業發展等案件,服務保障脫貧攻堅、鄉村振興。聚焦“兩不愁三保障”,依法審理涉易地扶貧搬遷、貧困人口就業、義務教育控輟保學、醫療及社會保障等案件,強化權益保障和救濟。妥善處理涉“三權分置”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加大追討欠薪案件審判執行力度,依法適用先予執行、小額速裁等程序,快立快審快執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服務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出臺金融審判工作意見,促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規范國有企業貸款通道業務,引導回歸實體經濟。修改完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大幅下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引導民間借貸市場平穩發展。依法審理企業借貸、股權質押、互聯互保等案件,準確把握新類型擔保效力,促進解決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圍繞設立科創板和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制定司法保障意見,服務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發布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提升債券風險處置機制市場化法治化水平。創新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出臺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規定,探索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新路徑。會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妥善處理“e租寶”等涉互聯網金融案件,及時防范化解金融領域矛盾糾紛。
服務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制定為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服務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民事案件92.6萬件。出臺服務保障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服務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生態保護和系統治理。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發布18批195個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推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依法審理騰格里沙漠污染環境系列公益訴訟案、自然之友大氣污染案、特大非法捕撈長江鰻魚苗案等一批標志性案件,探索多樣化生態修復方式,推動環境治理法治化進程。青海玉樹法院設立三江源法庭,傾力守護“中華水塔”生態安全。中國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及典型案例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官方網站刊登,為建設清潔美麗的世界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五)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堅決捍衛英烈尊嚴榮光。認真貫徹英雄烈士保護法,發布5個保護英雄人物人格權益典型案例,營造尊崇英烈、學習英烈、捍衛英烈的良好風尚。依法審理侵害狼牙山五壯士、方志敏、邱少云、董存瑞、黃繼光等英烈權益案件,對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行為,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狠剎歷史虛無主義歪風。依法審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件,以法律正義捍衛英烈榮光。
加強以案釋法。充分發揮司法的教育、評價、指引、規范功能,發布10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審理“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醫生電梯內勸阻吸煙案”,讓維護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受到鼓勵。審理“撞傷兒童離開遇阻猝死案”,讓見義勇為者更有敢為的勇氣和底氣。審理“未拴狗鏈致人傷害承擔侵權責任案”,引導公眾尊重社會公德,營造安定和諧的生活環境。審理“患者飛踹醫生反被傷案”,旗幟鮮明跟“和稀泥”說不。通過一系列案件依法審理,徹底破解長期困擾人們的“扶不扶”“勸不勸”“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道德和法律風險,讓社會充滿正氣正義。
營造清朗網絡空間。準確適用“通知刪除”規則,根據受害人請求,責令散發誹謗他人言論的網絡平臺刪除相關信息,凈化網絡空間。審理“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支持群組內正當管理行為,不讓網絡社區成為法外之地。審理網絡眾籌退款等案件,引導網絡公益健康有序發展。堅持鼓勵與規范并重,依法審理網絡約車、金融消費、快遞服務、新型旅游、網絡購物等“互聯網+”新型消費糾紛,為各類網絡交易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促進消費升級。
(六)加強民事權益保護
加強人格權保護。依法保護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加大網絡侵權行為制裁力度,堅決制止網絡暴力。新增平等就業權糾紛、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案由,依法審理女工懷孕被解雇、畢業生求職遭地域歧視以及性騷擾等案件,暢通救濟渠道,維護人格權益。江蘇法院依法審理國內首例冷凍胚胎繼承案,確認失獨老人對已故子女冷凍胚胎的監管權和處置權,被譽為“標志人情與倫理勝訴”的“最溫情判決”。
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各級法院審結涉及教育、就業、醫療、養老、消費、住房、社會保障等各類民生案件2578.6萬件。制定涉及食品藥品民事案件司法解釋,明確生產銷售環節主體民事責任,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針尖上的安全。制定一系列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明確工傷認定標準,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會同公安部等推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實現道交案件一網辦理、一鍵理賠。依法審結房地產糾紛案件348萬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實現內地與香港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全覆蓋,建成內地與澳門司法協助網絡平臺,出臺司法惠臺36項舉措,會同中國僑聯出臺意見促進涉僑糾紛有效化解,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積極穩妥推進城鄉居民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統一試點,促進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會同人社部等發布促進婦女平等就業規范性文件,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會同中國殘聯出臺意見,為殘疾人參加訴訟提供便利,加大援助救助涉訴殘疾人力度。會同民政部等出臺意見,讓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能夠得到及時救濟和幫助。加強對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合法權益的保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社會主義司法的溫暖。
(七)促進和諧家庭建設
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會同全國婦聯等14個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弘揚文明進步的家庭倫理觀念,促進新時代家庭文明建設。制定人身安全保護令司法解釋,累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6649份。加大反家暴延伸服務力度,一些法院探索設立臨時庇護所,解決家暴受害人臨時生活困難,努力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筑起安全“隔離墻”。健全家事調解、家事調查、離婚冷靜期、心理測評疏導、案后跟蹤回訪等制度,依法妥善審理離婚糾紛1011.6萬件。充分發揮家事審判對婚姻關系的診斷、修復和治療作用,盡可能讓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歸于好,讓孩子能夠享受完整家庭的溫暖;對感情確已破裂的夫妻及時依法解除婚姻,避免釀成家庭悲劇。制定司法解釋,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避免不知情且未受益的夫妻一方承擔“被負債”風險。各級法院家事法庭兼顧法理情,巧斷家務事,讓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美德代代相傳,讓家庭成為人們美好生活的港灣。
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秉持“特殊、優先保護”理念,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探視等民事案件73.8萬件。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校園欺凌意見,堅決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積極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推進平安校園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校園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積極探索適用未成年人權益代表人等制度,開展司法保護與行政、家庭、學校、社區保護聯動機制試點,讓祖國花朵在法治陽光下茁壯成長。
(八)構建便民高效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暢通群眾糾紛解決渠道。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爭,是民事審判的重要任務,也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從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民事糾紛登記立案6156萬件,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千百年來老百姓“告狀難”問題真正成為歷史。全面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改革,在全國中級、基層和海事法院實現跨域立案服務全覆蓋,群眾異地訴訟不便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普遍推行案件網上立、自助立,全國95%的法院實現網上立案,93%的法院在訴訟服務大廳提供自助立案服務,讓群眾“家門口能立案”“一次不用跑可立案”。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積極入駐地方黨委建立的線上線下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平臺,推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努力從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健全訴訟與非訴訟銜接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完善委托調解、委派調解、司法確認等制度和程序,通過非訴訟方式高效化解矛盾。會同司法部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在訴訟服務中心為律師調解搭建平臺、提供保障,充分發揮律師優勢,形成矛盾糾紛化解合力。浙江法院在地方黨委領導下加強訴前矛盾化解,2019年新收民事一審案件首次同比下降11.1%。全國法院信訪總量、涉訴進京訪數量自2016年以來持續下降,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糾紛解決機制、訴訟服務手段向一站式集約集成,努力讓人民群眾辦理訴訟事務“只進一個門,最多跑一次”。全國98%的法院初步建成立體化、集約化、信息化的訴訟服務中心,可以提供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的訴訟服務。建立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實現與各類糾紛解決平臺互聯互通,目前已有3331個法院使用調解平臺,3.3萬個調解組織、11.9萬名調解員入駐參與調解,累計匯聚調解案件743萬件。建立律師服務平臺,為律師提供“一次核驗、全國通用”“線下快辦、線上通辦”的訴訟服務。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類型化調解室,配備速裁快審團隊,形成調解、速裁、快審一站式解紛模式,努力實現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2019年全國法院40%的一審民商事案件在訴訟服務中心得到一站式快速解決。
立足城鄉基層化解糾紛。全國3122個基層法院和10759個人民法庭審理絕大多數一審民事案件。堅持“兩便”原則,構建既有村鎮綜合性便民法庭,又有家事、勞動爭議、金融等專門法庭的人民法庭新布局,積極參與市域、縣域治理。指導各地法院鞏固發展“群眾說事、法官說法”等經驗做法,深入開展巡回審判、矛盾調處和法治宣傳工作,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建成“人民法庭工作平臺”“人民法庭信息平臺”,為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提供科技支撐。民族地區法院加強雙語法官培養,更好滿足少數民族群眾司法需求。“馬背法庭”“背簍法官”“溜索法官”帶著國徽跋山涉水,深入田間地頭、牧場林區,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里。
(九)深化民事領域司法體制改革
優化民事審判組織專業化布局。推進民事審判專業化建設,健全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與案件類型相匹配的民事審判組織體系。在知識產權領域,除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外,設立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各地設立21個知識產權法庭,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日益完善。在環境資源審判領域,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各地設立513個環境資源審判庭、749個合議庭、91個人民法庭,江蘇南京、甘肅蘭州設立環境資源法庭,積極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在金融審判領域,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推進金融法治建設。在破產審判領域,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廣州、溫州等地設立12個破產法庭,部分中級法院設立98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破產審判能力明顯提升。
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民事訴訟制度。出臺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細化保障當事人訴權、完善證據規則、提高審判效率等規定。出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檢察公益訴訟司法解釋,推動完善中國特色公益司法保護制度。修改民事證據規定,完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民事審判程序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全面推行類案強制檢索,完善裁判規則指引平臺,建立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制定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規范自由裁量權。
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全國15個省(市)的20個城市中級、基層法院開展改革試點。今年前三季度,試點法院訴前委派調解化解率達25%以上,司法確認有效率達87.6%。適用小額訴訟和簡易程序審結案件占比分別為11.7%、57.5%,平均審理周期分別為31.9天、51.6天,僅占法定審限一半左右。一審獨任制適用率67.9%,二審獨任制適用率8.4%,獨任制適用有序擴大。
探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在杭州、北京、廣州設立互聯網法院,推廣“網上案件網上審理”,完善在線訴訟規則,讓群眾享受在線訴訟便利。三個互聯網法院在線庭審平均用時29分鐘,案件平均審理周期42天,比傳統模式分別節約73.1%和57.1%。全面推廣中國移動微法院,支持網上立案、多元調解、移動庭審等功能,引領世界移動電子訴訟發展潮流。推廣庭審語音識別、“法信”、類案智能推送、裁判偏離度風險預警等系統應用,為法官辦案和群眾訴訟提供便利。2019年,世界互聯網法治論壇通過《烏鎮宣言》,25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對中國探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給予高度評價。
推行陽光司法。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大力推進司法公開,基本形成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依托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臺,不斷拓展司法公開廣度深度,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1.02億份、訪問量超過492億人次,是全球最大裁判文書網站,在國內外產生廣泛影響。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一律依法公開,讓熱點案件審判成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推出《大法官開庭》等節目,與中國教育電視臺聯合創辦《法治天下》欄目,讓法官走進演播室講述司法案件背后的故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凝聚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強大力量。
(十)認真做好民法典配合編纂和貫徹實施工作
人民法院是貫徹實施民法典的重要力量,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是民事審判的職責使命。配合做好民法典編纂工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作為民法典編纂工作的參與部門,認真總結審判經驗,主動配合立法機關開展工作,加強研究論證,積極提供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和典型案例。抓緊做好司法解釋清理和制定工作。對目前有效的591件司法解釋、139件指導性案例進行清理,有序推進新的司法解釋制定工作,指導各高級法院清理規范性文件,確保民法典統一正確實施。做好民法典學習培訓工作。通過創辦“人民法院大講堂”、組建民法典講師團開展巡回授課等方式,迅速興起學習貫徹民法典熱潮,開展民法典全員培訓,努力提升干警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當前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民事審判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
一是民事案件數量長期高位運行導致審判壓力較大。民事案件基數龐大,總體仍呈增長趨勢,給審判工作帶來很大壓力。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仍然突出,部分法官辦案數量居高不下、常年超負荷工作,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存在隱患。
二是民事審判能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有的法院大局意識不強,對民事審判功能認識不到位,在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高質量發展方面思路不多、力度不夠。同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相比,一些法院在民事審判工作理念、制度機制上還有較大差距。隨著我國持續擴大對外開放,在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等方面,涉外商事審判的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
三是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任務存在落實不到位情況。有的地方在人員工資、職務序列、員額與編制動態調整、職業保障等方面,尚未實現協同配套、有序銜接。審判輔助隊伍穩定性不足。四級法院職能定位有待進一步明確。再審申請門檻較低,再審程序的糾錯和統一法律適用功能未能充分發揮。審判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存在薄弱環節,院庭長不會管、不愿管、不敢管情況仍然存在。
四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需要深入推進。一些法院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能力有待提高,社會解紛力量的專業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各類專業調解委員會力量配備不均衡。多元解紛工作存在制度供給不足、經費保障不足、市場化糾紛化解組織培育力度不夠等困難。
五是民事審判隊伍建設存在差距。少數法官政治意識不強,機械司法、就案辦案,案件辦理效果不佳。一些法官理念觀念、知識結構沒有跟上新時代,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研究,辦理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的水平較低。知識產權、互聯網、金融、涉外商事等領域高素質專業化審判人才短缺,人才培養機制有待改進。有的基層法院、人民法庭物質裝備和經費保障滯后,制約了工作發展。有的法官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司法作風不正、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議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進入新發展階段,對民事審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準確把握新形勢新機遇新挑戰,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實施“十四五”規劃,實現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是牢牢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民事審判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民事審判中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始終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堅決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及時報告工作情況,認真聽取代表意見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民事審判工作。
二是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應對,完善服務保障舉措,依法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更好發揮司法促發展、穩預期、保民生的作用。堅持審慎善意文明司法,充分運用調解、破產重整等程序,合理平衡利益,引導當事人共擔風險。鞏固拓展疫情期間智慧法院建設應用成果,充分運用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平臺,高效便捷化解涉疫矛盾糾紛。深化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推動全球抗疫法治合作,服務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
三是為構建新發展格局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涉農、金融、環境資源等審判工作,著力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依法妥善化解投資消費、新型基建等領域糾紛,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加強產權和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強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服務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四是依法保護人民權益。認真貫徹實施民法典,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妥善審理涉及人民權益的各類案件。依法糾正就業歧視,妥善審理農民工欠薪糾紛案件,保障勞動者公平就業和獲得勞動報酬等民事權利。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治力度,依法規制各類濫用訴訟權利行為。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發揮人民法庭作用,服務法治鄉村建設。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進跨域立案訴訟服務全覆蓋。
五是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切實提高對民事審判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民事司法能力建設作為人民法院“十四五”時期重要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來謀劃和推進。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處理好有序放權與有效監督的關系。加強司法解釋和案例指導工作,健全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促進裁判尺度統一。深化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加強互聯網法院建設,構建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互聯網司法模式,創造更高水平的數字正義。
六是建設過硬民事審判隊伍。加強人民法院黨的政治建設,扎實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鍛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專業化民事審判隊伍。堅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增強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加強知識產權、互聯網、金融、涉外商事等領域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培養。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任職回避等鐵規禁令,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司法腐敗,以廉潔司法保障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針對當前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完善相關立法。修改完善民法典相關法律,為貫徹實施好民法典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多元糾紛化解機制促進法,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為多元糾紛化解、繁簡分流改革提供法律依據。對伴隨科技發展出現的胚胎法律地位、數據權利、無人駕駛、機器人創作著作權歸屬、數字貨幣等新問題作出立法規定。推動建立再審申請案件收費或者預收費制度,發揮訴訟收費制度的杠桿調節作用。推動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完善企業破產法,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二是加大對民事審判的保障力度。對民事審判任務較重的法院,以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法院,推動在人員、經費保障等方面給予更多關心支持,穩定基層民事審判隊伍。三是加強對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推動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聽取民事審判工作情況報告,對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推動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公正司法。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和審議人民法院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情況的報告,充分體現了對民事審判的高度重視,全國法院和廣大干警深受鼓舞。我們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落實本次會議審議意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開拓進取、奮發有為,努力把民事審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為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日期:2020-10-19 9:27:11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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