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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法》2012年第五期目錄與摘要
http://www.djtrjvjv.cn 2012-9-05 14:03:32 來源:中國法學會網
1.國際自由貿易中的“文化例外”原則
何其生 張喆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
【摘要】1993 年,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的最后一輪談判中,為了反對美國將文化商品和服務納入自由貿易框架之內,法國代表們首次提出“文化例外”原則,該原則以保護本國的文化身份為核心價值,在之后貿易談判和實踐中得到了多次運用。然而,“文化例外”在目前的國際自由貿易體系下仍然面臨不少的困境,作為文化產業實力亟待加強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應當注重“文化例外”的合理內涵,并將其內化為國內的文化政策,在不違背WTO 規則的前提下注重政策制定的靈活性,積極參與國際自由貿易競爭,在保護中華文明特色的同時提升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關鍵詞】文化例外;WTO;規則;國際自由貿易體制
2.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發展權制度及其完善
冀彩芳 (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摘要】我國城市化進程中,部分失地農民貧困化,成為城市中新的弱勢群體,成為社會的重大不穩定因素。這種現象的根源在于我國集體土地發展權缺失,農民不能分享土地用途轉變產生的巨額增值收益。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建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制度。
【關鍵詞】土地發展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3.VIE 結構的合法性探討
葉存金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所謂VIE 結構,實質上是在保持公司股權結構穩定之下,外資股東通過設立SPV 以及特殊協議曲線獲得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在運作機制上,VIE 結構通過多層次的協議架構境外上市主體、境內外資全資子公司和持牌公司三方法律關系,實現協議控制。法理上,VIE 結構可以在法價值追求理論和契約理論中尋求支撐。從法部門角度看,VIE結構符合經濟法追求整體經濟利益的核心價值理念,而經濟安全、資產流失以及稅收問題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都能夠得以解決。但長期來看,關鍵仍在于致力構建順暢的境內融資渠道,尤其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破除境內資本市場融資困境。
【關鍵詞】VIE結構;合法性;法價值追求;整體經濟利益
4.法社會學視野下宅基地使用權取得制度之反思
康環芳 (許昌學院法政學院)
【摘要】宅基地使用權是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的一種用益物權,具有較強的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根據物權法原理,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目前,原始取得一般指申請取得,繼受取得的主要形式是轉讓,而現有法律法規關于申請取得和轉讓的規定存在諸多疏漏,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應該從明確界定申請取得的主體,強化集體經濟組織的權利,放開對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限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關鍵詞】宅基地使用權;申請取得;繼受取得
5.關于稀土保護專項立法的建議——以稀土產業整合為背景
陳志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為保護、合理開發利用稀土資源,我國實施稀土行業整合政策,但實施阻力很大,原因在于我國并未對稀土資源進行專門立法保護,導致稀土礦業權過多,稀土上中游產業過度競爭,使得稀土優勢并未成為經濟優勢和戰略優勢。為加強稀土資源的國家控制力度,需對稀土專項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分析,建議出臺稀土保護法,對稀土資源進行特殊保護。
【關鍵詞】稀土資源;稀土行業整合;資源戰略;稀土立法
6.風險語境下對醫療行為正當性的新解讀
余旖旎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醫療活動這一形為侵害,卻實為“救命”的行為被法律默許為正當行為。新科技給人類造福的同時,也增加了現代社會的風險。醫療科學的人體實驗、整容手術等醫療技術讓“醫療行為”有了新的界定,傳統的“業務之正當行為”已不足以涵蓋高風險語境下的醫療正當性。被允許的危險和信賴利益這兩大理論將注意義務重新分配,并成為過失犯罪的新阻卻事由。對醫療行為正當性的新解讀應當以被允許的危險和信賴原則為其正當性的理論核心。
【關鍵詞】被允許的危險;信賴原則;醫療行為;注意義務的阻卻
7.淺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王超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政法學院)
【摘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于2011 年1 月21 日頒布實施,新條例明確規定了拆遷必須基于公共利益,廢除了行政機關的強制拆遷權,賦予人民法院對征收決定、補償決定的司法裁決權和強制執行權,有利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然而新條例頒行后,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結合新條例的特點找出有針對性的對策。
【關鍵詞】房屋征收與補償;暴力強拆;司法獨立
8.試析Civil Rights的題中之義
馬陽 李彥 賀輝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Civil Rights 是人權立法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圍繞這一詞組的中文翻譯,也引起了不少學者的爭論,時至今日仍未有較為令人滿意的譯文。而對Civil Rights 的理解,應當首先理清人權演變的軌跡,之后重點立足于人權價值中國化的研究。
【關鍵詞】人權;發展;務虛;務實;中國化
9.論鄧小平對法治文化建設的貢獻
趙傳海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摘要】法治文化是一個可以會意卻不能定義的概念。鄧小平雖然沒有直接論述法治文化命題,但是他卻以中國共產黨第二代領導集體核心的特殊身份,積極倡導樹立法治理念,使當代中國法治文化建設邁上了新征程;積極推進探究法治理論,掀開了當代中國法治文化建設的新篇章;積極推動弘揚法治精神,開創了當代中國法治文化建設的新局面。鄧小平在理念、理論、精神三個維度上,為當代中國法治文化建設作出了卓越貢獻。
【關鍵詞】鄧小平理論;民主法制;法治文化
10.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的定位及實現
向賢敏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院)
【摘要】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因定位不清,長期成為理論界爭議的焦點。法學教育的使命、法學本科教育的對象和法學教育的大眾化以及職業教育和素質教育之爭決定了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應合理定位為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有機結合。培養目標的實現有賴于合理的課程體系、科學的教學管理、完善的評價機制、優秀的教學團隊和導師制的制度保障。
【關鍵詞】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職業教育;素質教育
11.事發回重審制度的立法表達與實踐運作
張嘉軍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作為民事訴訟中實現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監督的重要制度——發回重審制度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都有規定,由我國民事發回重審制度的司法實踐運作來看,我國的這些規定卻與其實踐運作呈現并未一致的走向。立法的表達與實踐運作的背離,需要對當下中國的民事發回重審制度進行理性思考與認真審視。
【關鍵詞】發回重審;立法表達;實踐運作;未來走向
12.我國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構建之可行性探析
趙新彬 (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摘要】當前未成年犯復歸社會之路艱辛而又漫長,其原因頗為復雜,但前科制度的存在無疑是其重要阻因。近幾年來,各地司法實務部門對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的有益探索,已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和剛剛修訂過的刑事訴訟法,已為科學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提供了厚實的立法和現實基礎。我國應考慮建構該制度,以便為治理和預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提供新思路。
【關鍵詞】未成年犯;前科消滅;犯罪標簽理論;可行性
13.從裁判程序角度淺論我國民事司法權威的建立
曾翔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司法權威的缺失已經嚴重地影響中國構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司法是保障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確保司法的權威性是推進法治化的必要條件之一。裁判程序是司法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因此從裁判程序角度來分析司法權威缺失的原因,進而從裁判程序的視角提出構建釋明權制度和判詞闡明制度對于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司法權威;裁判;釋明權;判詞闡明
14.網絡隱私權實證分析
歐陽巍林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2011 年末,發生了我國互聯網歷史上最大的用戶信息泄露事件,包括開發者社區、天涯社區、京東商城等網站上億網絡用戶信息泄露,一時間人心惶惶。關于網絡隱私權的討論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些事件的發生折射出我國在網絡隱私權保障制度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包括網絡服務商義務不明、網絡業監管不力、網絡隱私權救濟制度闕如等。因此,應盡快以行政法規的方式規范網絡業的發展,從根本上保障用戶網絡隱私權。
【關鍵詞】網絡隱私權;個人信息;立法模式
15.論訴權的擴張——以預期違約為視角
游暢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懷疑社會主體,以或將以損害法律的行式來侵害多數人的利益時,那樣任何一位受到傷害或將要損害的人,都可以將這種事使法院受到注意,”如果在我國對一些將要繼發侵權提起訴訟法院將不受理或駁回。因為我國《民事訴訴法》第108 條規定可看出只有享有民事實體權利且權益遭到實際損害主體才能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顯然我國縮小了民事案件受理范圍,為了我國民訴與國際接軌擴大民事訴權是必要的。下面將以社會契約論為理論基礎并以預期違約責任來論述民事訴權擴大的必要性。
【關鍵詞】訴權;擴張;預期違約;社會契約論
16.我國刑事案件發回重審制度的重構
翟偉州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法院認為原審事實認定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或違反法定程序的,可以撤銷原審法院的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但是由于規定過于籠統,在刑事司法實務中,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弊端日益嚴重,如發回重審已趨于濫用。因此,需要認真思考刑事案件的發回重審制度,以使該項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發回重審;訴訟公正;訴訟效益;重構
17.試論信托受益權的法律性質
許曉琪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信托法源自英美法律傳統,由于其強大的經濟功能而為兩大法系國家所接受。但與英美法系重“實用”不同,大陸法系重法的“邏輯”,因而其民商法制度并不能很好地解釋信托法的相關制度,其中,信托受益權的法律性質便極具爭議。信托受益權的定位極大地影響我國物權與債權二分的體系,從信托受益權的法律效果出發方能有助于精確識別其
法律性質。
【關鍵詞】信托法;信托受益權;他物權
18.論違法性的中國刑法體系進路
王冠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違法性是大陸法系犯罪構成要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行為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后考慮行為的違法性,以排除符合構成要件但不具有違法性的行為。在我國刑法理論中,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即是認定刑事違法性的基礎,這就容易導致因注重主觀評價而產生主觀歸罪等問題。辨證的借鑒和吸收違法性理論并使之本土化以完善我國刑法體系,對于我國刑法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違法性;刑事違法性;借鑒;完善
19.淺論匯票融資制度的利與弊
李垠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作為商品經濟的產物,匯票最初是作為支付結算工具出現的,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匯票逐漸發揮了巨大的融資功能。匯票的融資功能主要是通過貼現和質押兩種方式實現的。匯票貼現的本質就是未到期匯票的買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資金周轉率高、收息時效短等特點,但其突破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框架,并容易引發道德風險;匯票質押的本質則屬于權利質押,具有安全性高、易于保管、簡單方便等特點,但不同的法律對其生效要件規定了不同的要求,導致司法實踐中對匯票質押是否生效多有爭議。
【關鍵詞】貼現;質押;風險;救濟
20.論我國著作人身權的可轉讓性
申璞 (鄭州大學法學院)
【摘要】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是我國乃至世界著作權理論的通識,但是隨著版權貿易的飛速發展,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的理論和有關立法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的發展,跟不上時代的變遷。對此應從法律、經濟、實踐三維視角對著作人身權的可轉讓性進行研究和進一步完善。
【關鍵詞】著作人身權;可轉讓性;法律分析
21.試論民事檢察工作的實踐軌跡及其發展方向
肖巍鵬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檢察院)
【摘要】我國民事檢察工作自1986 年開始試點運行以來,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對國家的法治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如今,隨著2010 年全國檢察機關民行工作第二次會議的召開,民事檢察工作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未來,民事檢察工作的發展方向應實現“由有限監督向全面監督、由事后監督向全程監督、由訴訟監督向社會監督”的三個轉變,并通過完善制度設計、健全工作機制和構建多元化監督格局等措施,推動民事檢察工作實現新的發展。
【關鍵詞】民事檢察;實踐軌跡;發展方向 日期:2012-9-05 14:03:32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