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圖書館>>法治動態>>學術動態>>“中國律師2012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在滬召開
http://www.djtrjvjv.cn 2012-12-3 13:24:46 來源:中國律師網
2012年11月24至25日,“中國律師2012年海商法國際研討會”在上海美蘭湖國際會議中心隆重舉行。本屆研討會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海商海事專業委員會主辦,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承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盛雷鳴、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總法律顧問葉紅軍、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楊運濤、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長謝晨、大連海事大學教授司玉琢等領導和嘉賓出席了開幕式。全國各地的海事律師、海事法院法官,航運企業、物流企業、保險公司、船東保賠協會、保險公估公司的代表,高等院校的專家學者,以及來自香港、臺灣、新加坡、美國、英國、意大利和澳大利亞的律師,共計300多人參加了本屆研討會。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付曉強法官作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專題報告。
在為期兩天的研討會上,與會代表圍繞以下議題展開了研討:一、水域污染案件中的法律問題,包括鉆井平臺溢油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法律問題,船舶散裝液體化工品水域污染損害賠償與HNS公約,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法律問題,水域環境污染的公益訴訟問題;二、海事糾紛中的程序問題,包括訴調結合機制,海事擔保,律師費承擔,海事專家制度,以及授權、證據公證與認證、證據認定標準;三、貨運代理業務中的法律問題,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海上貨運代理司法解釋評析,第三方全程物流服務商的法律責任;四、國際(國外)律師事務所和國內律師事務所合作,以及海事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發展模式。
會議采用“頭腦風暴”形式,就前述國際國內海事立法與司法實踐中存在的重要熱點問題,開展了廣泛、深入的探討與交流,并取得了很多重要的共識,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與會代表普遍認為,水域污染損害賠償法律與司法實踐,事關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權益的維護。我國相關立法和司法實踐有待完善,尤其是海洋鉆井平臺和船舶散裝液體化工品水域污染損害賠償的法律制度亟待創設和完善;國際貨運代理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中具有普遍性,產生的爭議甚多,應當通過立法與司法的完善,解決國際貨運代理業務中的法律問題,為我國國際貿易和對外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研討會搭建了海事律師與航運、物流、保險等企業界代表和法官的交流平臺。與會代表所達成的共識和一些好的意見、建議,有助于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國際貨運代理和物流法律制度,有助于促進海事律師事務所健康發展。
研討會召開之前收到論文56篇,收錄研討會論文集。經過專家評選,評選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8名。
日期:2012-12-3 13:24:46 | 關閉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