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7-30 15:21:03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芬棉
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補齊監管制度短板,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對現行規定進行修訂,7月30日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將其上升為部門規章,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共6章36條,修訂重點包括四大方面:首先是完善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征求意見稿》將償付能力監管指標擴展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有機聯系的指標。三個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的保險公司,為償付能力達標公司。
其次是強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主體責任。《征求意見稿》通過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建立完備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制定三年滾動資本規劃等,進一步強化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主體責任。
據介紹,征求意見稿規定,銀保監會應當定期披露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總體狀況和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保險公司應當每季度披露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并在日常經營有關環節,向保險消費者、股東等披露和說明其償付能力信息。此舉提升了償付能力信息透明度。
同時,征求意見稿完善了償付能力監管措施。《征求意見稿》規定,對于償付能力不達標公司,銀保監會視保險公司的風險成因和風險程度,依法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這些措施包括:監管談話;要求保險公司提交預防償付能力充足率惡化或完善風險管理的計劃;限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限制向股東分紅。選擇采取的措施包括:責令增加資本金;責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責令調整業務結構,限制業務和資產增長速度、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商業性廣告;責令調整資產結構,限制投資形式或比例等。
日期:2020-7-30 15:21:0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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