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8-10 9:15:38 全國律協
8月7日,全國律協召開新聞發布會。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副會長蔣敏通報2020年5月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典型案例。
4起典型維權案例
1.貴州省律師協會、銅仁市律師協會和浙江省律師協會、杭州市律師協會共同維護律師會見權。浙江高律師、孫律師、尹律師、張律師在申請會見涉嫌詐騙犯罪的嫌疑人邵某、丁某基、戴某君、鄧某萍時,被分別羈押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貴州省銅仁市三個區縣看守所以會見需要辦案單位同意、需司法局出具的證明等理由拒絕。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收到維權申請后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浙江省律協,請求協調處理。浙江省律協立即聯系貴州省律協,請貴州省律協予以協助,貴州省銅仁市律師協會收到貴州省律協轉來的維權申請后,立即通過律師工作聯席會議機制與檢察院溝通有關情況。經協調,上述相關看守所已安排四位律師會見。
2.重慶市律師協會和江蘇省律師協會共同維護律師會見權。重慶劉律師作為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馬某鳳的辯護人,在與江蘇省某看守所溝通了解會見手續時,被告知目前暫時不安排省外律師會見。重慶市律師協會收到維權申請后立即聯系江蘇省律師協會溝通有關情況并發函請求協助。經江蘇省律協與有關部門協調后,劉律師已成功預約會見。
3.廣東省惠州市律師協會、東莞市律師協會共同維護律師立案權。廣東李律師在廣東省東莞市某法院立案時,因未提供自然人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被拒絕立案。廣東省惠州市律師協會收到維權申請后立即啟動快速處理機制,要求市律協維權委員會就該問題進行論證,維權委于次日作出論證結論,認為該維權申請于法有據、應予支持。4月26日,惠州市律師協會向東莞市律師協會發出請求協助函,請東莞市律協予以協調。經東莞市律師協會協調,5月6日,該法院對此案件進行了網上立案并通知承辦律師。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律師協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律師協會和北京市律師協會共同幫助律師協調開庭時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律師協會收到北京市律師協會發來的懇請協調開庭時間的函,反映北京李律師接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簡稱巴州)某法院通知,其代理的一起訴訟案件將于5月7日在該法院開庭,但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李律師無法按時參加庭審,懇請幫助協調。新疆律師協會收到請求協調函后,分別與李律師及巴州律師協會聯系溝通有關情況。巴州律協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機制,與該法院進行溝通。經積極協調,4月30日上午,該法院組織召開案件協調會議,決定將該案延期開庭。
5起典型懲戒案例
1.湖北省黃岡市律師協會因張陽律師向法官行賄,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九個月的處分。2019年10月12日,湖北省黃岡市律師協會接到湖北中鑫律師事務所張陽律師(執業證號:14211200910685811)提交的情況說明和自我檢討書,反映其向法官行賄的違規行為。經黃岡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張陽律師為感謝法官在執行案件中提供的幫助,確有向其賄送現金20000元的行為。鑒于張陽律師事發后如實交代其向法官行賄的經過,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調查,主動反映情況,態度較為誠懇。2020年3月30日,黃岡市律師協會給予張陽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九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2.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律師協會因蔣錚律師違規會見,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處分。2019年12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律師協會接到桂林市司法局轉辦函,反映廣西劍化犁律師事務所蔣錚律師(執業證號:14503201910094207)違規執業。經桂林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蔣錚律師確有違反監管場所規定,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人員使用的行為。2020年4月29日,桂林市律師協會給予蔣錚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3.廣東省惠州市律師協會因羅利明律師代理不盡責、違規收費,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處分。2019年1月2日,廣東省惠州市律師協會接到投訴,反映廣東方正聯合律師事務所羅利明律師(執業證號:14413201310092087)違規執業。經惠州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羅利明律師確有通過其私人賬戶收取委托人費用,未按時為委托人代繳案件預交受理費用,導致案件被法院按撤回起訴處理的違規行為。2020年4月16日,惠州市律師協會給予羅利明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4.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沈建杰律師違規收案收費,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行業處分。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廣政律師事務所沈建杰律師(執業證號:13301201210116156)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給予其停止執業四個月的行政處罰。2020年4月28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沈建杰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5.北京市律師協會因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違規收案收費、疏于管理,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處分;因王志強律師代理不盡責且對本所疏于管理行為存在管理責任,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處分,并建議司法行政機關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2019年3月18日,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接到投訴,反映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王志強律師(執業證號:11101200410155609)代理不盡責、私自收費及刑事訴訟案件風險代理。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將案件初步審查意見報送至北京市律師協會。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確有刑事訴訟案件風險代理收費、未及時全額開具相應發票的違規行為,其在收接案工作、財務管理和監督等方面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形,并在本案調查過程中存在逃避調查的行為;王志強律師作為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主任及相關案件承辦律師應當承擔該所上述違規行為的管理責任,同時王志強律師在代理相關案件過程中存在代理不盡責的違規行為。2020年4月21日,北京市律師協會給予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給予王志強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并建議司法行政機關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0-8-10 9:15:38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19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