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2月2日電(見習記者郭璐璐)“于歡案”“昆山反殺案”“趙宇見義勇為案”發生后,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做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開啟人民檢察事業新征程”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在談及正當防衛問題時,他表示,喚醒被稱為“沉睡條款”的正當防衛制度,向社會傳遞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理念,但實踐中要注重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和適用條件。
2020年9月,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聯合出臺《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涉及的相關問題作出系統規定。在苗生明看來,這進一步明確了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統一執法標準,彰顯了依法保護正當防衛者和見義勇為人的信心。
記者注意到,為切實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2020年11月,最高檢發布了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其中“農婦遇強奸,勒死施暴男,檢察院不起訴”、“抵抗強拆適用正當防衛”、“支持遭傳銷者自衛”、“誰死傷誰有理可休矣”等典型案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苗生明強調,在辦案中,要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切實轉變司法理念,嚴格公正辦案。轉變以往司法實踐中存在的“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不分是非曲直,各大五十大板”的錯誤觀念,準確把握立法精神,嚴格認定標準,敢于認定正當防衛,體現司法擔當。
同時,要準確把握正當防衛的適用條件,司法判斷要符合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在判斷正當防衛的起因、時間、對象、意圖、限度條件時,要充分考慮防衛人在防衛時的具體情形,杜絕以事后的理性、精確的分析去評判防衛行為。要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確保案件處理于法相容,于理應當,于情相容。
“檢察機關不僅要依法公正辦案,保護正當防衛者和見義勇為人的合法權益,也要落實普法責任,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公民依法維權,共同培育謙和禮讓、和諧有序的社會風尚,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苗生明補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