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3-1 7:14:58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長春
2月26日,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敲響法槌,人民法院史上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落下帷幕。
據了解,這起剛剛宣判的侵害“香蘭素”技術秘密高額賠償案,綜合考慮侵權人以侵權為業等侵權行為情節、涉案技術秘密商業價值、侵權人拒不執行生效行為保全裁定等因素后,改判各侵權人連帶賠償技術秘密權利人1.59億元,系我國法院生效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周翔介紹說,法庭成立兩年來,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不斷加強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依法審結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響的技術類知識產權上訴案件。
近日,最高法發布了10件技術類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保護重要產業核心技術
【基本案情】
嘉興中華化工公司與上海欣晨公司共同研發了乙醛酸法生產香蘭素工藝,并將之作為技術秘密保護。該工藝實施安全、易于操作、效果良好,相比傳統工藝優越性顯著,嘉興中華化工公司基于這一工藝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香蘭素制造商,占據了香蘭素全球市場約60%的份額。嘉興中華化工公司、上海欣晨公司認為王龍集團公司、王龍科技公司、喜孚獅王龍公司、傅某某、王某某未經許可使用其香蘭素生產工藝,侵害其技術秘密,故訴至浙江高院,請求判令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2億元。
浙江高院認定侵權成立,判令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50萬元。浙江高院在作出一審判決的同時,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責令王龍科技公司、喜孚獅王龍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技術秘密,但王龍科技公司、喜孚獅王龍公司并未停止使用行為。
除王某某外,本案各方當事人均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法提出上訴。二審中,嘉興中華化工公司、上海欣晨公司上訴請求的賠償額降至1.77億元。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根據權利人提供的經濟損失相關數據,綜合考慮涉案技術秘密商業價值巨大、侵權規模大、侵權時間長、拒不執行生效行為保全裁定性質惡劣等因素,改判王龍集團公司、喜孚獅王龍公司、傅某某、王龍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連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1.59億元。同時,法庭決定將本案涉嫌犯罪線索向公安機關移送。
【典型意義】
該案系我國法院生效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通過該案判決,依法保護了重要產業核心技術,切實加大了對惡意侵權的打擊力度,明確了以侵權為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連帶責任,依法將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推進了民事侵權救濟與刑事犯罪懲處的銜接,彰顯了人民法院嚴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嚴厲打擊惡意侵權行為的鮮明司法態度。
促進專利糾紛實質解決
【基本案情】
敦駿公司是名稱為“一種簡易訪問網絡運營商門戶網站的方法”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敦駿公司認為,維盟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冠峰公司未經許可銷售落入其專利權保護范圍的產品,故向泉州中院提起訴訟。泉州中院一審認定,被訴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保護范圍;冠峰公司合法來源抗辯成立,遂作出一審判決:維盟公司、冠峰公司立即停止侵權;維盟公司賠償敦駿公司經濟損失1000萬元。
維盟公司不服,向最高法提起上訴。敦駿公司向泉州中院提起本案訴訟前,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維盟公司就涉案專利權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一審法院就敦駿公司提起的民事侵權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后,維盟公司就上述無效審查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后因不服該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向最高法提起上訴。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統籌審理了上述涉及同一專利的行政、民事上訴案件,于2020年12月23日作出行政二審判決,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 12月30日作出民事二審判決,認定被訴侵權行為構成侵權,維持關于停止侵權、賠償1000萬元的一審判決。
【典型意義】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在該兩案中充分發揮統一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行政上訴案件的制度優勢,有效破解了專利行政確權程序與民事侵權程序交叉進行情形下的“一案等一案”問題和慣常的“先行裁駁、另行起訴”處理可能引發的程序空轉延宕問題,以及權利要求解釋不一致的裁判尺度問題,實現了專利行政確權案件與專利民事侵權案件審理的無縫銜接和結果協調,促進了專利糾紛的實質性和一攬子解決。
實事求是確定法律責任
【基本案情】
源德盛公司是名稱為“一種一體式自拍裝置”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其在全國范圍內針對制造商、銷售商提起了批量專利維權訴訟。在源德盛公司訴品創公司一案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認定品創公司系侵權產品制造商,其在已有案件認定其制造、銷售行為構成侵權的情況下,仍然持續制造、銷售侵權產品。考慮制造行為的侵權源頭性質,以及品創公司故意侵權、重復侵權的情節,判決其停止侵權,賠償源德盛公司100萬元。品創公司不服,向最高法提起上訴。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源德盛公司訴晨曦通訊部一案中,銀川中院認定晨曦通訊部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構成對涉案專利權的侵害。考慮到源德盛公司沒有提交侵權損害數額證據,而被訴侵權產品價格低、利潤薄,晨曦通訊部作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規模小,屬于有證據證明侵權損失低于法定賠償數額下限的情形,故酌情確定晨曦通訊部賠償源德盛公司經濟損失2000元。源德盛公司不服,向最高法提起上訴。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針對“自拍桿”“打火機”等批量維權案件,積極推動溯源維權和訴源治理。對于作為侵權源頭的生產商,加大侵權懲處力度,鼓勵專利權人直接針對侵權產品制造環節溯源維權;對于被訴侵權產品的零售商和使用者,實事求是依法確定其法律責任,有證據證明侵權損害高于法定賠償上限或者低于法定賠償下限的,可以在上限以上或者下限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日期:2021-3-1 7:14:5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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