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5-12 10:48:29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北京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北京市司法局近日對《北京市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行了全面修訂,將于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細則》增加了堅持和加強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建設等內容,著力于減輕申請人負擔,減少律師事務所(含分所)的設立變更申請材料,全面推行證明告知承諾制,同時縮短了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備案等事項的審批時限。
新《細則》全面推行證明告知承諾制,明確設立合伙所、個人所、律師事務所分所時,申請人可以提交住所證明、資金證明,變更組織形式涉及的驗資報告,或選擇提交上述證明相關的承諾書。同時,新《細則》減少了律師事務所變更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組織形式、入伙、退伙及注銷等審批事項中的申請材料,將能夠通過申請人書面承諾或本部門內部核查、網絡核驗方式審查的證明材料予以取消,將相互關聯的申請材料予以合并。
新《細則》還大幅縮短了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備案等事項的審批時限。其中,區司法局審查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審查,市司法局審核決定時限由1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自收到區司法局報送的審查意見和全部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新《細則》還放寬了設立條件,將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設立資產由人民幣100萬元以上調整為30萬元以上;并取消了設立同城分所的相關區域限制。
日期:2021-5-12 10:48:2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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