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7-7 8:52:33 法治日報——法制網
□ 黃宗躍
近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了規范教育收費的“十條禁令”,其中明確提出,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
此前,全國多地曝出學校以方便教學等名義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的事件,屢屢引發爭議。客觀上看,在“互聯網+”時代,教育信息化建設是大勢所趨,借助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學生們能接觸更多元、優質的教育資源,體驗到信息時代的教育新方式。尤其是疫情期間,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為“停課不停學”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學校課堂教育的重要補充。
但一些學校要求學生購買的平板電腦不僅價格高昂,而且以強制或變相強制的方式推動相關工作,這種行為不僅背離了教育公平、公益性原則,而且加重了學生和家長的教育焦慮。同時,所謂的“平板教學”是否為教學所必須,本身也值得商榷。已有不少家長質疑,在此過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
更何況,讓學生盡可能減少接觸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是保護學生視力的一項重要原則。2018年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明確,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學校教育本著按需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的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顯然與這一規定相背離。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尤其需要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基于以往被曝光的案例,可以看出,不同學校在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時,給出的說辭和采取的措施各不相同:有簡單粗暴型,直言“布置作業和學習必須要用”;有變相威逼型,學校開設“智慧課堂”教學班、實驗班等,要求學生必須擁有平板電腦,否則可能會被分班區別對待;有循循善誘型,在宣傳上做文章,大力鼓吹平板教學效果,這讓一些家長難免動心,即便有家長不為所動,但為了體現對老師工作的支持,最終也只好自愿認購。對于諸多以“自愿”為名行強制之實、鉆政策空子的行為,必須堅決遏制。
此次四川省多部門聯合發文,對“學校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明確劃出紅線,體現了治理這一頑疾的鮮明態度和決心,有利于在更大范圍內用更高的效率杜絕這一違規行為,維護學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
從現實情況看,將“嚴禁強制購買平板電腦”的禁令落到實處,還須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被自愿”行為。一方面,須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確需使用相關電子設備教學推進改革實驗的,由學校公開招標購買后提供給學生共享使用,摒棄把推進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全部轉嫁給學生的錯誤做法。另一方面,要破除教育功利化心態,強化媒體及輿論監督,尤其要對變相強制行為亮劍,對頂風作案者采取強有力的治理措施,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強化警示教育,形成強大的震懾效應,進而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氛圍。
□ 跟帖
讓禁令變成“高壓電”
教育亂收費一直是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一大頑癥,“十條禁令”緊扣現實熱點問題,將現階段有可能出現亂收費的范圍都予以明確,有助于規范教育收費。
不過,要想讓“十條禁令”真正落地,則需要將禁令中“強制”等較為模糊的關鍵詞變得清晰起來。同時,學校的每一筆收費都應進行公示,把教育收費擺在陽光下。此外,要暢通學生和家長的投訴通道,依法嚴懲學校的亂收費行為,讓禁令變成“高壓電”,誰碰就會被追責,這樣禁令才能發揮其應有的震懾作用。
浙江 王軍榮
日期:2021-7-7 8:52:33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