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7-11 8:16:34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侯建斌
為進一步規范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依法處理用戶訴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舉報人提出舉報,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或者誣告陷害他人,不得利用舉報敲詐勒索、制造事端或者干擾電信監督管理工作正常進行。
《征求意見稿》明確,電信主管部門處理舉報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公平、高效處理。電信主管部門在受理舉報后應當對舉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區分不同情況作出相應處理:根據舉報材料可以判定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電信管理規定的,應進一步調查取證;舉報的問題已經有處理定論或者可以判定不存在相關違法行為的,存檔備查。電信主管部門調查取證,有權向相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核實舉報事項有關情況,并進入有關生產經營場所進行調查。
《征求意見稿》要求,電信主管部門自收到舉報之日起60日內,根據審核和調查取證情況作出分類處理:未發現違法行為的,辦結處理;認定存在違法行為但存在依法應當或者可以不予處罰情形的,作出或者可以作出不予處罰決定并責令改正;認定符合行政處罰立案標準的,立案處理;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征求意見稿》規定,電信主管部門在辦結后,應當向實名舉報人進行答復,包括認定的基本情況、處理決定及理由等內容,并及時將案卷立卷歸檔。電信主管部門在行政處罰立案后,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日期:2022-7-11 8:16:3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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