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7-21 9:28:29 經濟日報
近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總結實踐經驗,提出制度化解決方案,同時借鑒國際經驗,推動政府采購制度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
現行政府采購法為推動我國政府采購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統計顯示,2020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6970.6億元,較上年增加3903.6億元,增長11.8%,占全國財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別為10.2%和3.6%。同時,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如采購人主體責任缺失、采購績效有待提高、政策功能發揮不充分、公共采購制度不統一不銜接等。
“政府采購行為關系到公共資金的有效運用,關系到公共服務的保質保量供給。做好政府采購,尤其是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需要較為完善的法律制度來支撐、引導和約束。”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
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貫徹落實《改革方案》要求,創新解決政府采購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優化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都亟需從頂層設計的角度,對政府采購法進行修訂完善。2020年12月,財政部曾公布過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根據社會公眾反饋意見,對這一版本進行了修改完善。
《征求意見稿》共10章125條,除總則和附則外,分章對政府采購參加人、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政府采購方式與程序、政府采購合同管理、爭議處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在完善政府采購法適用范圍方面,《征求意見稿》規定,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和其他采購實體,為了自身履職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者其他國有資產,以合同方式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其中,其他采購實體是指為實現公共目的,從事公用事業,運營公共基礎設施或者公共服務網絡的公益性國有企業。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突出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新增政府采購政策一章,在采購政策目標中增加支持創新、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內容,新設政府采購安全審查制度。
近年來,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日益凸顯,有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統計顯示,2020年,在支持綠色發展方面,全國強制和優先采購節能、節水產品566.6億元,占同類產品采購規模的85.7%,全國優先采購環保產品813.5億元,占同類產品采購規模的85.5%。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全國政府采購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為27918.0億元,占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的75.5%。
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主要通過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降低投標成本等措施。近期,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明確,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何代欣認為,《征求意見稿》結合宏觀調控的現實需要,豐富各項政策目標的具體內容,明確規定政策制定主體及政策執行措施,尤其是明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要求,有利于穩市場主體、穩就業。
同時,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征求意見稿》新增政府采購需求管理一章,新增采購需求的定義及定位,規定確定依據、要求和方法。增加分類分包采購的一般原則,對創新采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信息化采購等公平競爭基本條件作出規范。
在健全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項目需求特點、績效目標要求、市場供需情況與競爭范圍、采購方式和評審方法的對應關系。明確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創新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框架協議采購等不同采購方式的主要程序和重要控制節點。
此外,《征求意見稿》擴大采購人在選擇采購方式、程序和組建評審委員會等方面的自主權,新增采購人在內控管理、需求管理、政策功能、履約驗收等方面的主體責任。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采用“基本條件+負面清單”的模式,規定供應商資格條件,方便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征求意見稿》對政策統一性作出要求,明確政府采購政策應當由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統一制定,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以及優化營商環境的角度來看,必須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何代欣說。(記者 曾金華)
日期:2022-7-21 9:28:2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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