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10-10 7:59:49 法治日報--法治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巖紅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制發兩個公告,明確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推進稅務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優化部分稅務事項辦理程序,進一步便利納稅人繳費人,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公告》發布了全國統一實施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根據國務院部署要求,將原有的6個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減少至1個,“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企業印制發票審批”等5個事項不再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同時將稅務行政許可文書樣式由15種減少至12種,并調整優化部分文書內容。
公告提出,要嚴格依照清單實施稅務行政許可。稅務總局制定全國統一的實施規范,并根據清單和實施規范編寫統一格式的辦事指南。辦事指南通過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等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以在實施規范基礎上進一步壓縮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承諾辦結時限,并確保辦結“零超時”。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
對上述公告中不再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管理的5個事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管理方式的公告》明確了具體辦理程序及有關簡化優化措施。
日期:2022-10-10 7:59:49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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