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5-4 8:51:48 人民網
臨近“五一”國際勞動節,作為勞動者的你,對與自身相關的法律了解嗎?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該如何維權?人民網“人民說法”欄目邀請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四級高級法官肖唯來答疑解惑。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但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怎么辦?
肖唯介紹,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聘時有義務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拒絕簽訂或因用人單位過錯導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二倍工資;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之后,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需再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肖唯說,若無勞動合同,勞動者應注意保留能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其他證據,如工牌、工資發放憑證、考勤記錄等。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和加班費,勞動者能否直接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報酬并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肖唯表示,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但賠償金的獲得需要以勞動者經過勞動行政部門處理為前提。需要勞動者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處理,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毙のㄟM一步解釋道。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通過訴訟程序獲得賠償金。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勞動者是否可以申請賠償?
“我國勞動法律法規實行法定解除制度。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需要符合法定事由并依據法定程序進行,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構成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賠償,賠償金的標準是法定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肖唯說。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肖唯提醒,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周靜圓)
日期:2023-5-4 8:51:48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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