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3-5-23 19:26:43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及糾紛源頭化解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意見》,將訴源治理工作提升到國家綜合治理的新高度。
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矛盾糾紛化解關涉民生福祉及社會穩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做好這一領域訴源治理工作,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及巡回區人民法院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按照最高法院黨組和張軍院長“通過訴源治理服務國家治理、社會治理”要求,加強府院聯動,匯聚治理動能,加大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糾紛訴源治理工作力度,預防和化解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矛盾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扎實推進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為展示巡回區人民法院在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矛盾糾紛訴源治理方面的經驗成效,推動訴源治理工作走向深入,第六巡回法庭今天發布十件巡回區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訴源治理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呈現出如下鮮明特征:
一是黨的領導是訴源治理工作關鍵所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善于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只有堅持黨的領導,主動將訴源治理工作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大格局,才能形成強大號召力、統籌力、引領力,確保把黨的理論優勢、政治優勢、制度優勢轉化為訴源治理的強大效能。如陜西省委高度重視陜西的訴源治理和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工作,平安陜西建設領導小組印發了實施意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機構和有關社會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糾紛排查調解處理等制度,形成了各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治理格局。又如甘肅省委高度重視重點項目建設,集中統一領導謀劃工作,甘肅法院按照省委部署,前移司法服務關口,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為甘肅政法大學蘭州新區新校區建設項目提供全周期法治保障,確保項目零訴訟,以實際行動履行了“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二是以人民為中心是訴源治理工作根本追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創新社會治理,要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根本坐標,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堅持人民立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一以貫之的傳統和底色,開展訴源治理,將矛盾糾紛消解于未發,正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舉措。各地法院多措并舉,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有效提升新時代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甘肅法院為解決房屋“辦證難”這一影響群眾落戶、子女入學、房產買賣的“難心事”,在省委領導下,從為人民司法出發,主動認領工作任務,聯合公安、市場監管、不動產登記等部門合力推動解決“辦證難”,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掃清辦證障礙提供法治保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住房權益。
三是府院聯動是訴源治理工作有效機制。各地法院積極融入黨委領導的訴源治理工作格局,注重加強府院聯動,與政府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在各自職責歸口的基礎上,實現各治理主體之間信息共享、工作協同和聯合化解的聯動協同,形成反應快速、協同有力、處突有效的預防化解糾紛的最大合力。如兵團法院在“三保”項目中,堅持府院聯動,會同住建、自然資源、金融監管、公安等部門,合力推動、逐一解決影響“保交樓”的各個環節出現的問題與困難,通過盤活項目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化解潛在風險,還以該案帶動轄區內其他3個房地產項目妥善處理;又如新疆法院以司法建議為支撐點,加快融入府院聯動治理大格局,對于完善市場監管、規范行業行為、促進房地產和建設工程行業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是多元共治是訴源治理工作現實路徑。訴源治理是社會綜合治理組成部分,不能僅僅依靠政府或法院開展工作,還需要凝聚社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訴源治理格局。巡回區法院充分推動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堅持非訴機制挺前,與鑒定、公證及行業協會等機構,合力構建非訴糾紛解決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于訴前。如陜西法院探索建立“人民法院+行業協會”聯動解紛模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糾紛調解中的專業優勢和實踐經驗;構建訴前委托鑒定機制,在訴前得出鑒定意見后,按照“先調解、后訴訟”的處理程序,將矛盾糾紛“層層過濾”“繁簡分流”,促進案結事了,高效化解糾紛;又如寧夏法院推行“法院+公證”模式,用好公證調解模式和賦強公證執行機制,花大力氣、細功夫匯聚治理合力,公證機關參與調解的房地產類、建設工程類案件化解率較高、成效明顯。
五是能動司法是訴源治理工作重要保障。各地法院嚴格依法履職,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堅持源頭預防優先,靠前構筑矛盾糾紛“第一道防線”。發揮司法建議作用,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更好履職盡責;幫助企業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引導合規經營,達到訴源治理目標要求。如陜西法院就司法審判中發現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履行、工程管理、工程款結算等常見共性問題,編制《企業合規管理十條建議》,提示企業潛在風險點,幫助企業規范管理,從源頭預防矛盾糾紛發生;又如寧夏法院在處理15起批量涉房地產案件時,敏銳發現潛在的訴訟風險,協調各方開展座談協商,打牢和解基礎,將治理推向更前端,以典型調解、判決為示范,將上千件潛在矛盾糾紛化于萌芽、止于未訴,起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再如新疆法院通過建立風險提示制度,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對房地產和建設工程領域企業經營中帶有行業性、系統性的潛在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增強企業風險意識和底線意識,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
“訴源治理”是國家社會治理領域的重要制度安排,需要久久為功持續發力,更需要多元共治協同推進。下一步,第六巡回法庭及巡回區人民法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快推進審判理念現代化,主動融入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以公正與效率的統一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滿意的時代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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