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1-26 8:42:00 法治日報-法治網
為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做好科技金融的要求,把更多金融資源用于促進科技創新,日前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各項工作要求,推動完善有利于科技型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環境。
《通知》共五部分十七項舉措,具體包括總體要求、持續深化科技金融組織管理機制建設、形成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扎實做好金融風險防控、加強組織保障和政策協同等。
落實頂層設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創新。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把更多金融資源用于促進科技創新。
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強力說,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建設金融強國的目標,強調做好五篇大文章中,做好科技金融擺在首位,其深層的原因還是在當今社會中,科技對一國經濟發展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是“國之大者”。
強力介紹說,2023年6月國務院發布《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行動方案》,對包括金融機構在內各相關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服務科技企業涉及多個部門。據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曉宇介紹,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曾發布《關于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明確支持科技企業上市、再融資和并購重組,鼓勵科技上市企業通過并購基金等方式實施兼并重組,拓寬融資渠道。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為落實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行動方案,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繼續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服務普惠金融長效機制作用。抓好金融支持民營經濟25條舉措落實。持續做好鄉村全面振興金融服務工作。延續實施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
在資本市場上,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新三板等多個板塊,采取區別于主板的條件,為科技型企業融資提供支持和服務。
在這種大背景下,金融監管總局經過扎實深入調查研究,緊緊圍繞強化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重點環節,制定發布《通知》,要求充分認識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入研究科技型企業發展的規律和特點,認真分析企業金融需求,攻堅克難、久久為功,持續優化科技金融服務,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
區分三個階段
記者注意到金融監管總局持續推動健全適應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的金融體系,加快形成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
《通知》將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分為三個階段: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對不同時期的科技型企業采取不同的服務方式和內容。
在初創期,為支持其成長壯大,《通知》提出,鼓勵銀行機構在防控風險的基礎上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綜合運用企業創新積分等多方信息,開發風險分擔與補償類貸款,努力提升科技型企業“首貸率”。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規范與外部投資機構合作,獨立有效開展信貸評審和風險管理,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融資提供金融支持。
支持穩妥探索顧問咨詢、財務規劃等金融服務,依法合規拓寬高凈值科技人才財富管理渠道。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科技型企業創業責任保險等產品,有效滿足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風險保障需求。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引導保險資金投資科技型企業和面向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推動更多資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對處于成長期的科技型企業,《通知》提出要豐富融資模式。鼓勵拓寬抵質押擔保范圍,加快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范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損失保險等險種,優化“三首”保險運行機制。
對于成熟期科技型企業,《通知》則鼓勵通過并購貸款支持企業市場化兼并重組。若“參股型并購貸款”能夠由試點轉常規逐步推開,則將能有效提升支持科技型企業融資的力度。
現實是,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型企業面臨一定的困難。劉曉宇稱,科技型企業具有輕資產、高風險、信息透明度不足等特點,并且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前景不確定、行業整體技術進步快,“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難、變現難、風險控制難,這些問題造成金融機構的服務難點。
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勝說,為了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幫助創新型企業以其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拓寬融資渠道,希望建立一個科學完整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體系,豐富質押知識產權處置方式,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擔保機制,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套統一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法律體系。
做好差異化安排
劉曉宇說,《通知》在提升科技金融服務能力方面做了差異化安排,包括深化科技金融組織管理機制建設、形成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提升風險防范水平、加強政策協同和監管合作以及鼓勵創新服務模式等。
在深化科技金融組織管理機制建設方面,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科技資源集聚的地區,規范建設科技金融專業或特色分支機構,專注服務科技型企業。
在形成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方面,明確提出,金融機構需要針對科技型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提供個性化的金融服務,滿足其在初創、成長、成熟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
在提升風險防范水平方面,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評估和監測,提高風險防范水平。進一步細化科技金融內部管理制度,實施差異化的績效考核、盡職免責、不良容忍等管理要求,著力做到“敢貸愿貸能貸會貸”。
在加強政策協同和監管合作上,要求政府、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需要加強溝通協作,共同制定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動科技型企業的發展。
同時鼓勵創新服務模式。例如,通過與外部投資機構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模式,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通過數字化手段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等。金融監管總局統籌發展和安全,針對性引導有條件、有能力的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決策、獨立審查、自擔風險,持續強化科技金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稱,《通知》提出,要加強科技金融組織保障和政策協同。為保障落實,金融監管總局要求各金融監管局明確科技金融責任部門和職責分工,強化統籌協調,層層壓實責任。結合轄區科技資源實際,因地制宜細化落實政策措施,指導有能力有條件的銀行保險機構,開展科技金融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切實加大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
日期:2024-1-26 8:42:00 |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