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11-18 15:08:06 法治日報-法治網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指導標準(2024年版)》(以下簡稱《指導標準》)。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等活動,完善“大練兵”正向激勵和“執法稽查”反向約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推動執法裝備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能力。
相比《原指導標準》,新修訂的《指導標準》在執法裝備的資金保障、配備模式、裝備應用和使用管理上均有新要求。在資金保障上,《指導標準》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加強與財政等部門溝通,積極申請中央生態環境資金支持,充分保障執法裝備配備、正常維護使用和耗材增補經費。在配備模式上,《指導標準》要求對于常用執法裝備可采取自行采購的方式配備,滿足執法基本需求。對于使用頻率低、操作專業性強、耗材使用量大的執法裝備,可采取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配備,避免造成執法裝備閑置浪費。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建立全省執法裝備統一管理平臺,統籌調度全省執法裝備,進一步提升執法裝備使用效率。不斷強化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多措并舉保障現場用車需求。在裝備應用上,《指導標準》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定期對負責執法裝備日常維護人員、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確保執法裝備使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確保執法人員熟練掌握并運用單組執法裝備類別中的六小項必備取證執法裝備及單人基本裝備、現場文書制作裝備類別中的六小項防護和辦案執法裝備,充分發揮執法裝備應有的效用。在使用管理上,《指導標準》鼓勵各地建立健全本單位執法裝備管理制度,健全執法裝備管理臺賬,規范執法裝備領用程序,明確專人負責,實施動態管理,定期對執法裝備進行維護和校準,確保執法裝備保持最佳狀態,并按規定及時做好執法裝備的報廢、補充和更新工作。
《指導標準》標配裝備由28項調整為34項,選配裝備由29項調整為40項。在更新新領域裝備、調整裝備分類和配備數量、明確技術參數上都有較大變化。
日期:2024-11-18 15:08:06 |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