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4-7 8:59:44 法制日報--法制網
法制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斌
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以法治剛性專門保護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讓醫務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履行救死扶傷的神圣職責,這才是文明社會該有的樣子。”北京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在介紹《草案》立法背景時如是說。
《草案》堅持“小切口”立法,以維護醫院安全秩序,懲治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為立法目的,按照醫警聯動、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共同維護的工作原則,設計制度,制定措施,設定條款。
《草案》提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領導,為醫院安全秩序提供保障,指導、監督衛生健康和公安機關等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健全完善醫療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和醫警聯動機制,統籌解決醫院安全秩序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衛生健康部門履行制定完善醫療衛生服務措施,制定醫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規范、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開展醫院安全管理工作檢查,組織指導處置重大涉醫安全事件等四項職責。
在機制建設方面,《草案》提出,一是衛生健康部門、公安機關與醫院應當定期會商通報信息,分析醫院治安形勢,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進行風險評估預警,協同處置涉醫安全事件。二是建立全市醫院安全保衛信息平臺,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公安機關對可能引發治安或刑事案件的醫療糾紛和其他涉醫安全隱患提前介入,開展預防處置,進行法治宣教,告知當事人不得有違法行為。四是發生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案件時,醫院和公安機關聯動處置。
《草案》明確了在醫院設立警務室相關事項。一是明確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二是明確警務室與醫院保衛部門合署辦公,警務室負責人兼任醫院保衛部門副職。三是明確警務室四項職責,即指導、檢查醫院日常治安保衛工作,督促醫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加強對治安保衛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巡查、防控、處置工作。
《草案》提出建立六項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一是加強醫院人防、技防建設。要求醫院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開展安全巡查,對急診等重點區域24小時值守;設置安全監控中心,配備一鍵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聯網。二是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明確進入醫院人員有接受安檢義務,嚴防各類禁帶物品進入醫院。三是醫院就診人員總量控制。醫院應當采取就診人員總量控制措施,推行實名制預約掛號,改善診療環境,提升就診體驗,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四是完善醫療糾紛調處制度。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醫療糾紛引發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案件。五是建立就診防范措施。對有就診安全隱患的人員,由公安機關和治安保衛人員聯合采取防范措施。六是賦予醫務人員避險保護和醫院有條件暫停診療的權利。
日期:2020-4-7 8:59:4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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