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0-11-4 14:02:56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馳 通訊員 劉希婧
11月3日,記者從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19年二季度調整新轄區以來,該院共受理行政訴訟二審案件663件,其中裁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共計114件,占所有二審案件的17%。
從被訴行政機關及涉案案件類型上看,涉各區住建委、街道與鄉鎮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裁定不予立案的案件數量較多,分別為28件、22件和17件。這類案件多涉及當事人不動產、人身自由、基層社會治理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內容。
天津二中院副院長許紹田介紹,該院受理的案件中,主要包括當事人的認識錯誤致使立案不能、當事人怠于行使訴權致使立案不能、當事人起訴時證據不充分致使立案不能、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立案不能等情況。
為進一步保障當事人合法合理行使訴權,提升當事人的應訴能力,天津二中院提示,當事人在提起相關行政訴訟時,應首先區分是否是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同時,在受到行政行為所羈束、影響后,應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及時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避免因超過訴訟期限產生不利于當事人的訴訟風險。針對當事人在起訴時,基礎證據事實缺乏,利害關系不明確的情況,該院特別提示,當事人應在訴前將各項基礎證據材料準備充足,訴訟請求要符合法律規定,并明確化、類型化。
日期:2020-11-4 14:02:56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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