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3-8 14:07:01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
關于加強無人機等 “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防范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切實維護公共安全,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青海省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我省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機、滑翔傘、動力傘、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大型風箏、孔明燈等。
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使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履行適航資格、飛行資質、計劃申報等相關手續。
三、嚴禁在以下區域上空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機場凈空保護區(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兩端各20公里范圍)以及民航航路、航線,高速和普通鐵路、公路沿線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運行沿線兩側各1公里區域內;
(二)黨政機關、軍事管制區、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生產貯存、大型物資儲備、監管場所;
(三)大型活動場所、公民聚居區、車站、碼頭、廣場、公園、景點、商圈、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區域;
除軍事、警務、海關緝私、應急救援等活動外,因國土調查、環境監測、施工作業、氣象探測、航空拍攝、大型活動等確需在上述區域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應當按照《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規定,報經飛行管制部門同意。
四、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擁有者、使用者的實名登記管理工作。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升放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電話:110;民航青海監管局:09718818487。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日期:2021-3-8 14:07:01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