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4-25 14:39:4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斌
近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并專門制定了《裁量基準表》(2021版)。這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簡便”和優化行政執法場景式服務的要求,破除“以批代管”“嚴批寬管”“多頭執法”“隨意執法”等頑疾的有效措施之一。《裁量基準》的實施,將使行政處罰裁量的適用規則更加統一,更有利于持續提高人力社保系統行政執法公信力,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裁量基準》包括總則、實施原則、適用規則、審核監督、附則五個部分,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將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從40余項拓展到104項,實現了涉及人力社保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全覆蓋。《裁量基準表》以表格形式明確了職權編號、違法行為目錄、違法行為認定依據、行政處罰依據、違法行為情形與分類、裁量基準、行政處罰公示期限等內容,設計簡明,方便企業、群眾查詢監督。
據了解,2020年以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牽引,擯棄“以罰代管”思維,在全系統開展“局處長走流程”專項行動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60余名市區兩級局、處(科)長和200余名監察員深入建筑工地、商超門店、快遞外賣站點等,聽取各方對監管執法落實“保市場主體、促和諧發展”的意見建議。特別是針對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一罰了事”給市場主體帶來的諸多堵點痛點,從個案中尋找共性,以辯證思維看待促進企業發展與維護勞動者權益,積極推進監管執法向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企業發展利益平衡轉變,向懲戒與幫扶相結合轉變,向嚴格用工規范與公正文明執法并重轉變,讓監管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在以企業和基層執法人員身份體驗執法流程中,發現2014年發布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亟需進一步規范完善,隨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動啟動修訂工作,確定人力社保行政處罰職權共104項,主要涉及行政執法、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特殊群體保護、工資支付、職業能力建設、人力資源市場、社會保險等內容。新版《裁量基準》系統規范了“輕微、一般、嚴重”三類違法情形,形成了“三類四檔”裁量基準,做到執法標準“一把尺子量到底”,既為企業輕微違法行為提供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又對嚴重違法行為堅持依法查處,提高執法精準度。
嚴格設定裁量基準 規范實施行政處罰
《裁量基準》規定了實施行政處罰裁量應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綜合考慮違法行為人的主觀因素、違法行為情節以及社會影響程度等情況,合理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以及給予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
《裁量基準》規定:對違法行為應當先予責令(限期)改正的,應先予責令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改正;當事人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決定行政處罰;應當先予沒收違法所得,再作其他處罰的,不得跳過沒收違法所得直接適用其他處罰;規定應當多種處罰并處的,不得只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處罰,而應當多種并罰;規定可以多種處罰并處的,則可以在其中進行選擇,無需多種并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時,不得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對違法行為人實施罰款的,罰款數額不得高于規定數額的上限,也不得低于規定數額的下限。
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審核程序
《裁量基準》規范了行政處罰裁量的審核程序,明確了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處罰和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不予處罰、從輕處罰以及不需要集體討論的行政處罰決定,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核批準;需要集體討論的行政處罰決定,按照《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決定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批準。
《裁量基準》實施后,朝陽區某建筑集團公司作為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出現多名勞動者投訴被拖欠工資情況。經調查,發現該公司作為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不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沒有審核分包單位編制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該行為在檢查之日起前12個月內曾因同一違法行為被查處。朝陽區人力社保局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但該單位逾期未改正。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對該違法行為應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監察執法人員自由裁量尺度較大。根據《裁量基準》規定,因該公司違法情形應當對應“嚴重”檔次,應處8萬元以上至1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更加精準明確。
規定期限內主動整改的,可視情況縮短公示期限
《裁量基準表》對“三類四檔”行政處罰公示期限予以明確。即: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的,不進行處罰公示;對一般違法行為設定兩檔處罰公示期,分別為3個月和6個月;對嚴重違法行為設定12個月處罰公示期;均為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的公示期下限。除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公示期屆滿的行政處罰信息不再公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可依市場主體申請,視情況縮短公示期限,幫助企業及時進行信用修復。
下一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還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情況,動態更新《裁量基準》,不斷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企業健康發展和維護勞動者權益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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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針對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一罰了事”給市場主體帶來的諸多堵點痛點的情況,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臺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慎重選取29項行政處罰職權,對輕微違法行為及時整改的實行“一案三書”制度,即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承諾書、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執法與指導”“監管與服務”“處罰與教育”有機結合,引導用人單位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柔性執法“白名單”,與和諧勞動關系“紅名單”、欠薪違法行為“黑名單”,共同為促進企業守法誠信提供有力支撐。
北京西城區作為首個實施的轄區,嚴格按照標準對區內某房地產企業施行“一案三書”,因企業未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但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了相關違法行為,且考慮到企業在檢查之日起前12個月內無違反同一法律規定的查處記錄,也未造成危害后果,對企業不予罰款。企業負責人表示:“謝謝你們考慮到我們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狀況,沒有對我們進行處罰,減輕了企業的負擔,我們一定吸取經驗教訓,規范用工行為。”
日期:2021-4-25 14:39:4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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