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5-14 12:58:14 人民法院報
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監管的意見》,旨在進一步提升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辦理質效,推動涉訴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減輕當事人的訴累。
近年來,江西法院在收案總數呈逐年持續上升的情況下,發回重審案件數卻呈逐年下降趨勢。此次出臺的《意見》,是江西高院為進一步加強司法權力運行監督管理,鞏固“發改再”案件監管平臺工作成效的又一制度化建設成果。《意見》共17條,從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的基本原則、適用情形、監管機制等方面,對加強和改進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監管進行了細化和明確。
《意見》強調,要堅持依法審慎原則,從嚴把握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減少程序空轉,減輕當事人訴累。要明確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適用情形,根據不同情形予以區分對待,要針對審判實務中常出現的因原審認定事實錯誤、程序瑕疵、法律適用錯誤而裁定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不規范現象,嚴格區分情況依法作出相應裁判。
《意見》要求,要建立完善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監管的各項機制,包括列入“四類案件”監管機制、加強對下判前及對上事中溝通機制、完善理由闡明和針對性重審機制、指定分案機制、審委會討論機制、強化分析通報機制、開展案件評查機制、運用“發改再”案件監管平臺進行成果轉化機制、加強上級法院業務條線培訓指導機制、完善負向考核機制等內容,全方位打造立體式的監管體系。
日期:2021-5-14 12:58:1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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