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6-15 14:24:23 人民法院報
近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標準(試行)》和《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損害賠償責任比例劃分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兩個《標準》),旨在為全省法院審理交通事故案件提供統一的參照標準,并為保險理賠和交通事故糾紛的調解提供賠償計算標準,實現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理賠、調解和審判賠償標準的尺度統一。
兩個《標準》對以往審判實務中各地法院裁判思路不同的賠償項目,如非醫保用藥費用扣除問題作出統一規定,可以支持扣除一定比例的非醫保用藥,并明確了扣除的具體規則。對審判實務中因地區差異出現的計算標準不統一問題采取定型化方法處理,統一了相應的計算標準。對司法實踐中部分賠償規定過于原則、不具操作性等問題細分了部分賠償項目的計算情形,并配合相應的舉證規定,使得賠償更具有針對性,更加細致、合理。對審判實踐中如何確定精神撫慰金數額問題,兩個《標準》為了便于計算,根據受害人傷殘等級,對此進行了相應合理量化。
此外,兩個《標準》還在結合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各方責任程度劃分的基礎上,按照侵權歸責原則,固定不同情形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不同事故責任程度對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比例。
據悉,兩個《標準》以表格要素的形式,將賠償項目進行細分歸類,分為14個人身損害賠償小項以及6個財產損失賠償小項,并充分考慮了交強險分項賠償限額的制度要求,不僅將所有法定賠償項目覆蓋到位,又便于快速檢索參照適用。
日期:2021-6-15 14:24:23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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