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8-20 16:01:04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馳 見習記者 范瑞恒
8月20日,記者從天津市司法局獲悉,《天津市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8月16日正式印發施行,重點對服裝的配發范圍、種類、標準,以及預算定額等進行了規范,共六章二十八條。
根據司法部行政執法監督局《關于統一著裝管理工作基本情況和司法行政部門相關職責分工》要求,此次統一制發制服和標志工作僅限于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旅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六支綜合執法隊伍,其他領域綜合執法部門暫不納入統一管理范圍。
《辦法》規定,六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領域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執法部門著裝五花八門的問題;重點保障一線執法人員著裝,嚴格區分一線執法人員與行政辦公、人事財務等內勤人員,避免著裝中的“大鍋飯”現象;采取按規定的種類、標準統一換發與個人在年度定額內自主選配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嚴格自主選配的管理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執法工作實際,避免福利化傾向。
《辦法》還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列入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本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部門預算。
此外,按照國家有關著裝范圍的規定,天津市司法局督導相關部門,重點就配發制服人員是否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是否直接面向執法對象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職能進行審核把關,對本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范著裝、佩戴標志等行為加強監督,對擅自擴大著裝范圍、改變式樣,以及不規范著裝、佩戴標志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日期:2021-8-20 16:01:04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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