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1-11-15 9:04:32 法治日報
一些涉民營企業刑事案件,由于證據不足等因素,既不了結又不向前推進,形成“掛案”,不僅嚴重影響民營企業的正常運轉,也制約了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案件數量過多且質量不高,個別案件甚至出現多次發回重審、一審法院依舊原樣重判的情況,導致“程序空轉”,當事人不滿意……
諸如這些,都是政法系統存在的頑瘴痼疾,也是當前正在開展的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整治的重點。
第二批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山西省委高度重視,多次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多措并舉推動教育整頓走深走實;山西省級政法機關突出建章立制,扎緊制度的籬笆,有效堵塞漏洞、祛除頑疾。
“建章立制必須突出‘務實管用’的原則,做到建一個規章,堵一個漏洞,立一項制度,治一項頑疾;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前瞻性強的規章制度,才能猛藥去疴、長久管用。”山西省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書記、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苗偉近日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山西具體是如何突出建章立制整治頑瘴痼疾的,效果如何?記者進行了深入的調查采訪。
規制重審再審杜絕程序空轉
“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案件數量過多且質量不高。”中央督導組進駐山西后,為對全省教育整頓進行有力督促和科學指導,多次下沉市縣基層聽取意見,基層法院對上述問題反映較多。中央督導組將這一問題反饋給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收到反饋意見后,山西省高院黨組高度重視,決定將此問題作為教育整頓條線頑瘴痼疾全面清理摸底,徹底進行根治。
通過摸底調研,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省高院二審、再審發回重審、指令審理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共計1250件,各中院共發回基層法院重審案件9842件。
2021年9月24日,省高院又專門下發《關于征求對省法院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意見建議的通知》,向中基層法院征求意見,并同步開展轄區發回重審案件清理整治工作。
“通過摸底調研和征求意見,我們發現,‘上級法院發回隨意、下級法院執行不力’是導致該類案件數量多且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山西省高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凌宇直言不諱,個別案件甚至出現多次發回重審、一審法院依舊原樣重判的情況,導致“程序空轉”。
為從根上杜絕“程序空轉”,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裁判公信力,山西省高院出臺了《關于對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提審、改判案件加強監督管理的規定》。
以前,案件是否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由合議庭合議后確定。現在,根據規定要求,省高院、中級法院擬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案件,經合議庭評議后,需要提請分管副院長主持的專業法官會議研究討論,且合議庭在作出發回重審、指令再審裁定前可以同原審法院主審法官、庭長、分管院領導溝通交流,全面了解掌握案情。溝通交流過程全程留痕,并在審理報告中“需要說明的問題”部分載明。
為最大限度壓減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數量,該規定明確:省高院、中級法院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除依照法律規定或司法解釋規定必須發回重審外,凡是能夠直接查明案件事實依法裁判的,原則上不得發回重審、指令再審。
“以前發回重審、指令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仍然當作普通案件進行分配審理。”凌宇介紹,現在,按照規定要求,這類案件由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專職委員或委員、庭長進行審理,從而提高案件質量。
與此同時,原審法院審理被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或者對發回重審、指令再審裁定中的意見有異議的,規定明確,合議庭或承辦人要及時與上級法院主審法官溝通;擬不采納上級法院裁定書中提出的意見,院庭長要主動同作出發回重審、指令再審裁定的主審法官進行溝通,并書面報告相關情況。
“如果原審法院認為上級法院改判、指令再審、發回重審明顯不當的,規定明確,原審法院可以提請上級法院組織對案件進行‘共同會診’。”凌宇說。
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創新建立了發回重審案件評查“回頭看”機制。10月22日、23日,該院召開案件質效分析會,對發回重審的20件案件進行專項評查,18位一審法官、12位二審法官面對面互評,中院審委會委員對案件中一二審裁判的焦點和爭議進行提問,經全面分析后,對案件定性逐一進行表態,件件有明確意見。
整治下架掛案 預防減少新案
2018年12月12日,長治市武鄉縣公安局決定對該縣一家民營橡膠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立案偵查。偵查中,公安局未取得該橡膠廠開具發票、抵扣的證據,該案被擱置。在長治市、武鄉縣兩級檢察機關監督下,公安機關于2021年8月20日撤銷該案。
為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回應民營企業呼聲,山西省、市兩級檢察機關先后與同級公安機關聯合下發了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情況通報和實施方案,并將清理涉民企“掛案”作為教育整頓“七查”、整治頑瘴痼疾、法律監督專項工作的重要內容。
截至目前,山西全省共排查出涉民企刑事案件“掛案”132件,已清理122件,清理率為92.4%。
“‘掛案’會讓民營企業長期處于訴累之中,銀行貸款、擔保等都會受到制約,從而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張巨新告訴記者,特別是當民營企業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時,長期“掛案”極易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
對于“掛案”形成的原因,張巨新分析,首先是部分地方依然存在就案辦案的陳舊思維理念,對相關刑事司法政策理解不深不細不實,平等包容審慎對待涉案民營企業的新思想新理念還未完全形成。
其次,位列前三的罪名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合同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大多存在罪與非罪界限不明、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把握不準、民間借貸與惡意詐騙區分不清等問題,辦案人員專業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張巨新坦言,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到位、不充分也是一個重要因素。比如,不嚴格落實信息通報制度,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了解不主動、不及時,介入力度不夠,后續跟蹤乏力,對公安機關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力度不夠,針對立而不偵、壓案不查,甚至插手經濟糾紛等情形監督手段單一,不敢、不會、不愿、不善監督等。
在開展涉民企刑事“掛案”專項清理和集中攻堅的同時,山西省檢察院聯合省公安廳出臺了《預防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工作辦法》,以制度的形式預防新的“掛案”產生。
為統一司法認識,該工作辦法明確,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每半年召開一次業務會談會商,市、縣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每季度召開一次業務會商研判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協商解決辦案中存在的問題。日常工作中遇到涉民營企業犯罪突發重大問題要立即召開聯席會議。
“該工作辦法加強了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指導監督:公安機關在偵辦重大、疑難、復雜涉民營企業經濟犯罪案件時,可邀請檢察機關介入偵查,檢察機關應當及時派員介入;經檢察長批準,檢察機關可以視情介入公安機關的涉民營企業經濟犯罪案件。”張巨新說。
為進一步貫徹“審慎、謙抑、善意”的司法理念,減少“掛案”的產生,山西省檢察機關還配套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少捕慎訴慎押”的指導意見》《刑事案件存疑不起訴工作辦法》《關于人民檢察院在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派駐檢察室的若干意見》等制度。
無差別快搶救 根治“慢半拍”
2021年8月13日凌晨2時許,太原市馬練營路,一輛貨車與騎自行車的任師傅發生碰撞。任師傅多處骨折、肺部被扎破。公安交警第一時間勘查現場、聯系醫療急救,并啟動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救治綠色通道。
由于任師傅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直到凌晨5時,民警才聯系到家屬。任師傅的女兒趕到醫院,得知父親已經在手術,松了口氣,但想到短時間內要湊齊10多萬元醫藥費,又犯了難。公安交警及時幫她聯系到救助基金服務專員。8月18日,任師傅自接受醫院救治起前5日的搶救費用共計10多萬元墊付到賬。
這得益于《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出臺實施。該辦法創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模式,將道交基金由政府直接管理改為“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機構運營、全省集中管理、統一政策運作”的管理體制,簡化了審批手續,提升了工作效率。
根據該辦法,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全力推進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改革,聯合省財政廳等4部門,搭建了交通事故重傷員急救“預擔保、快搶救、預付費”協作模式,在全省推廣創建“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醫院”,并配套出臺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四位一體”聯動工作機制》。
“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目前全國只有山西有。只要是在山西省轄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的重傷員,不管戶籍是本省還是外省,搶救費用全部采用道交基金‘預擔保’、醫療機構‘快搶救’、基金管理人‘后付費’的協作模式。”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處處長褚萬里說,目前,山西省已經有151家醫療機構被授予“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醫院”。
褚萬里告訴記者,這一協作模式,將以往道路交通事故傷者追時間“跑報銷”,改為重傷員在接受緊急救治5日后“等交賬單”,從根本上解決了交通事故重傷員搶救“腸梗阻”、急救費用使用“慢半拍”的問題,讓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真正成了“救命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搶救、喪葬費用后,基金管理人依法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而依法追償也是保障基金良性運轉的關鍵。為此,山西省道交基金聯席會議辦公室加大了對追償的考核力度,全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各級人民法院積極協助基金管理人進行追償,確保了道交基金“預擔保”、醫療機構“快搶救”、基金管理人“后付費”這一協作模式的持久力和生命力。
截至目前,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已累計救助7727戶因交通事故臨時受困家庭,墊付資金達2.09億元。2021年1月至10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347人、下降11.77%。
補上窟窿漏洞 整治成效顯著
11月12日,全國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三督導組督導山西工作意見反饋會召開。中央第三督導組組長姜大明在反饋意見時指出,山西教育整頓在強化政治建設、肅清流毒影響,深化線索核查、清除害群之馬,聚焦重點案件、推進頑疾整治,注重抓源治本、完善制度機制,辦好為民實事、解決基層難題等方面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
山西省級政法機關多名干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紛紛表示,這場教育整頓非常必要且及時深刻,是一場激濁揚清、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
“無論是調解結案的、一審審結執行的還是撤訴的案件,基本上都實現了案結事了。大量矛盾其實都堆積在發回重審、改判、指令再審環節。通過教育整頓,建章立制,從根本上解決了這一環節存在的頑疾,讓上級有上級的樣子,下級有下級的樣子,切實提高審判質效,讓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山西省法院隊伍教育整頓頑瘴痼疾組的牽頭人,山西省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翟瑞卿感觸頗深。
在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馬慧健看來,第二批教育整頓比第一批帶來的壓力更大。“司法行政系統的很多工作與老百姓息息相關,通過教育整頓確實發現不少問題。能不能把這些問題整治好,起到表率作用,全系統的同志特別是基層的同志都在看著。目前,省廳已經制定了15項制度,頑瘴痼疾造成的一些漏洞、窟窿正在逐個逐項被補上。”
談到體會感受,山西省高院二級巡視員孔祥軍認為,通過教育整頓,法官隊伍的政治意識、問題意識、責任意識、為民意識得到顯著增強。過去法官通常以業務干部自居,現在更加深刻地意識到,政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過去認為打探一下案情不是什么大問題,現在意識到這是紅線問題;過去也有到田間地頭開庭的情況,但不像現在這么主動、適時。
“這次教育整頓,讓我的辦案規范意識、規矩意識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山西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李曉波舉例說,以前基層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報請上級院立案時,批復時間通常較長,有時長達一個月之久,批復時間的拖延,導致一些案件的關鍵因素發生變化,可能致使無法立案。現在專門出臺了《關于立案請示案件的辦理規定(試行)》,明確要求5個工作日必須批復,一下就規范起來了。
褚萬里說,教育整頓進一步推動了“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工作力度。道路交通事故重傷員無差別急救綠色通道實行后,高額醫療費用由道交基金先行墊付,給事故相關當事人充足的緩沖時間,大大降低了因禍返貧風險。同時,交通事故傷亡人員家屬與醫護人員之間因救助費用而產生的醫患矛盾糾紛大大減少,因交通事故醫療賠償費用問題引發的信訪也顯著減少,可以說為老百姓辦了一件大實事。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部署安排,中央督導組反饋的意見要求,突出政治建設、表率作用、建章立制,全面根治頑瘴痼疾,全力打造黨和人民滿意的政法鐵軍,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山西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省教整辦副主任馬俊表示。(記者 馬超 王志堂)
日期:2021-11-15 9:04:32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