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5-11 7:29:00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記者陳旭)近期,北京疫情形勢嚴峻,部分企業經營受到影響,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北京市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通告》。
減少參保企業事務性負擔 實行告知承諾制
社保費由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構成。本次緩繳政策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共五個行業企業的三項社保費中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在資格認定方面,記者了解到,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已經結合參保單位在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相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名單以及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參保單位緩繳資格進行了綜合認定,不增加參保企業和單位的事務性負擔。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這五個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也可以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此外,對于參保單位現有信息無法滿足系統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情況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參保企業和單位填寫承諾書以證明其所屬行業類型,經人社部門會同具體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
緩繳期分別為3個月和7個月 職工權益不受影響
對于符合緩繳資格的企業和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申請緩繳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共3個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可以申請緩繳期為2022年4月至10月,共7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社保記錄延續,不屬于斷繳情況。
對于申報途徑,參保企業和單位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模塊中提交緩繳申請,閱讀并同意緩繳協議,承諾依據協議約定執行。各行業社保代辦機構可受理所管理企業的緩繳申請相關事宜。
對于申報時間,參保企業和單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請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申請緩繳成功后,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參保企業和單位如希望從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可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請;從6月起至10月的社保費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
補繳期限為12月25日 這些情況須一次性足額繳納
對于緩繳費款補繳,參保企業和單位申請的緩繳費款最遲應于2022年12月25日前繳清。對于逾期未繳,如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緩繳的社保費,將從2023年1月1日起,按規定對緩繳的三項社保費加收滯納金。參保職工緩繳期的社保個人權益記錄也將記錄為補繳或斷繳。
緩繳期間,參保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自愿提前結束緩繳,也可提前以月為單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對于職工來講,職工在緩繳期間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或辦理關系轉移手續。
如職工申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申領失業保險待遇、轉移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失業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應一次性足額繳納該職工對應緩繳的三項社保費。此外,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的費款,再按照相關注銷流程辦理。
日期:2022-5-11 7:29:00 | 關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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