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2-7-20 13:20:24 法治日報--法治網
□ 關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本報廣州7月19日電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鄭育婷 年亞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業救治和退出,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同時通報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廣州破產法庭在廣州中院揭牌成立以來,適用簡易程序審結中小微企業破產案件911件,破產前調解案件420件,破產和解案件23件,清理債務947.24億元,盤活中心城區不動產291.37萬平方米,11家中小微企業通過“智融”平臺匹配到投資人獲得再生,多家重整企業完成信用修復,恢復持續經營。
據廣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翔介紹,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共11條,圍繞進一步發揮破產審判的功能價值,在加強中小微企業破產前調解與和解、構建簡易破產程序、壓降程序辦理時間和成本、完善重整配套機制、維護職工、債權人、經營者等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等方面進一步暢通中小微企業救治與退出路徑。
《實施意見》提出,加強破產前調解,靈活運用破產和解規則,明確破產程序路徑,引導困境中小微企業及時通過破產程序實現再生和有序退出;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破產簡易審理工作機制,明確中小微企業適用簡易清算程序、簡易重整程序的識別標準,在法定標準內簡化申請材料,優化整合辦理環節,降低清算和重整費用;加強對管理人盡職調查工作指導監督,依法核查確認各類破產債權;壓降中小微企業破產程序辦理時間和成本,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辦理中小微企業破產案件,推進管理人履職便利化機制改革;與人民銀行、銀保監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稅務局等職能部門建立健全重整企業信息共享公示機制,明確中小微企業重整信用修復路徑,形成中小微企業救治“組合拳”。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發揮破產審判職能,助力中小微企業救治和退出,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各具特色,各有側重,包括破產受理前的審查案件、簡易清算案件、破產重整案件、破產清算轉重整案、破產和解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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