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ib.com 2024-4-2 7:28:54 人民法院報
本報訊 (記者 蔣夢嫻 通訊員 周嫣)為持續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深入貫徹落實“如我在訴”審判工作理念,進一步加強審判管理,切實保障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嚴格規范民商事案件最后一次開庭至結案天數問題的規定(試行)》。
據悉,上海高院在前期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以現行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審判實際為落腳點,通過對全市三級法院數據摸底,結合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對案件排期、評議、制發文書、結案等時限予以明確,自我加壓,促使審判質量效率再提升。與此同時,為確保數據客觀、真實,《規定》合理確定適用范圍,未將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程序等非訟程序案件納入規范范圍,并在“開庭”活動中排除“宣判”“庭前會議”“債權人會議”等非庭審活動。
為確保《規定》落地見效,《規定》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將承辦法官為案件排期、結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審判長、 庭長分別為合議庭、業務庭的相關直接責任人,明確審管辦、督察室等相關職能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日期:2024-4-2 7:28:54 | 關閉 |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
.